司机陪退休干部喝酒猝死,法院判定:不属于工亡。 每一年在酒桌上因为喝酒这事死亡的人数肯定不在少数的,特别是逢年过节的在医院的急症室送来的病人,恐怕不好也是酒水给灌多了所致的。虽然说在中央八项规定之后,干部的公务接待的次数是少了,这个酒桌饭桌的事情也是逐渐的降低了,可是唯一不变的就是时不时的还是有人喝酒死亡的新闻曝出。虽然说这样的丑闻当地领导干部肯定是希望能够能遮就遮的,但是没有不透风的墙,始终还是要被外界所知晓的。 近日一名机关司机喝酒猝死就因为没能认定为工亡,而导致了网络上的新闻频发,虽然是已经过去几年的事情,但是拿出来这样一说,还是经不起舆论的吐槽。在2012年11月16日,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组织全局同志为一名正处级退休干部举行欢送会,并邀请了相关领导参加。16时许,胡师傅开车送局长前去参加欢送会。因为胡师傅和退休处长曾经共事多年,局长决定另找一名代驾司机前来接送,安排胡师傅一同参加宴会喝白酒欢送退休处长。 当然领导是好心做了坏事的,毕竟考虑到同事一场工作那么长的时间,希望能够在最后欢送的酒宴上能够聊表心意的,但是在欢送退休老领导宴会上,该司机胡师傅经领导同意留下陪喝酒,结果不幸猝死。家人认为其猝死属于工亡,提出了工亡认定申请。2月1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经过审理,最终判定司机猝死不属于工亡。 如果说每一名干部在酒桌上的死亡都能够认定成工亡的话,那么是不是有不少人会前赴后继的往酒桌上赶呢?当然不是这样的,毕竟在笔者看来,这个喝酒的时间已经是工作时间之外的,况且能有工作时间喝酒这么一说的吗?虽然说领导是同意你喝酒,但是绝对没有想过希望你往死里喝的,所以干部不应该自己掂量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及酒量吗?现如今出事了,这个干部到好的撒手人寰的,什么都一了百了了,可是给家人朋友带来的伤害,谁来负责呢? 虽然说干部退休这是应该庆祝的事情,但是庆祝的方式笔者相信千万种,别永远的那么俗套的吃饭喝酒的,这样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而且还没有那么的印象深刻,到头来再吃出个或者喝出个什么问题,那才是把高兴的事情给办砸了的。所以党员干部应该有风险防范意识的,不能够任意胡乱的依葫芦画瓢的开展工作,懂的创新才是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