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年精心“布局”,上结关系网、下贪集体财。挖空村里两个矿的财富,涉嫌挪用公款4700万元私开公司,侵吞村办企业1490万元股权,案发后烧掉账本潜逃国外。日前,涉案金额达1.5亿元的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烈山社区原党委书记刘大伟贪腐窝案开庭审理。“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长期对刘大伟包庇袒护的多个“保护伞”已落马,数名监督不力的现任领导被处分。 一名小小的社区党委书记,竟然也有如此大的贪腐胆子,这着实令人匪夷所思。不仅挖空村里两个矿的财富,还挪用公款4700万元私开公司,侵吞村办企业1490万元股权,将富裕村变成了欠债村。而且,其涉案金额更是达1.5亿元。可以说,用“十余年精心‘布局’,上结关系网、下贪集体财。”来形容其贪腐之路,无疑是再合适不过了。那么,是谁在纵容其巨贪行径呢? 事实上,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工作原则下,随着党中央惩腐治贪力度的不断加大,查处出来的“村官巨贪”现象在不少地方都有出现。比如,内蒙古准格尔旗一个村支书赵来存侵占“集体”煤矿、侵吞村民巨额搬迁款达上亿元,被控诈骗政府拆迁补偿款1.89亿元的北京朝阳区原村官梁达,深圳龙岗南联“20亿村干部”周伟思,等等。真是“一个山更比一山高”。 俗话说,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这不仅说明了贪污腐败是脱离不开权力关系的,就算是只有一丁点儿权力,也可能会衍生出令人错愕的腐败行为;更是指出了监督制约权力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只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都逃不过党纪国法的惩处与制裁。正如安徽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烈山社区原党委书记刘大伟的贪腐窝案一样。 毋庸置疑,“村官巨贪”现象的频出,主要还是缺乏对官员权力的有效监管。若官员权力不受约束,动辄突破制度、规矩,肆意用个人意志取代集体决策,那么,大大小小的官员必定会为其马首是瞻,这种由利益连接在一起的小圈子最后就有可能形成“共腐圈”。正如刘大伟的贪腐窝案一样,其寻找的“保护伞”中,不仅有烈山镇原党委书记,更是有烈山区原区委书记、原区委副书记、原常务副区长等一大批与其串通一气、谋取私利的贪腐分子。 试想,对一名小小的社区书记违纪违规、贪污腐败行为,只要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部门要来查处,那还是小菜一碟的事。但是若有上一级更或是再上一级主要领导的权力干预,那就不是这么简单的事了。更何况,这些“一把手”不仅与其串通一气、谋取私利,更是自上而下地形成了“进,可分食公共利益,好处均沾;退,可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腐败圈子。 “村官巨贪不是一天养成的。”因此,遏制“村官巨贪”现象,着力点还是加强对“一把手”的权力制约。既要加大上级巡视和派驻纪检的监督作用,还要加大外部监督的力度,更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同时,还要切实贯彻“两个责任”,抓早抓小,对腐败苗头露头就打,使刘大伟这类“上有保护伞、下有家族势力”的“基层贪腐共同体”失去滋生土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