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山西省临县副县长刘某某年龄造假,比实际年龄小8岁”。根据爆料者提供的相关资料:刘某某于1981年在山西林业学校毕业,毕业时年龄27岁。据此资料,刘某某应于1954年出生,但其户籍成员信息上显示为1962年出生,两份资料中显示的年龄相差了8岁。 一个人何年何月何日出生,自己最清楚。这本来不是个问题,更没道理成为一个话题。但现实却告诉我们,当“年龄”和“领导干部”这两个词联系到一块儿时,在某些人身上却能发生意想不到的“化学反应”。 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为了骗取干部身份或谋取私利,动起了歪脑筋,更改年龄、谎报学历、履历造假……向组织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瞒报个人事项,耍“小聪明”,认为这不过是搞搞“小动作”,充其量也只是“小错误”,殊不知,这是欺瞒组织、对党不忠诚的违纪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据不完全统计,在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中,共补充档案材料14.5万余份,更正2.5万余人的档案信息,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这几组数字不禁让人唏嘘不已,按常理,省管干部都应该是我们党比较高级的干部,应该有着超乎常人的觉悟和党性修养。但是却有这么多的人,处心积虑,弄虚作假,蒙骗组织,这太让人失望了。 “年龄门”事件频发,也反映一些地方人事档案监管的缺位。倘若从一开始就严格管理,领导干部的年龄岂能如儿戏般地忽大忽小?其间必有可钻之漏洞。 “年龄门”事件频发行为的危害是巨大的,不但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干部自身的形象,还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所以对于年龄造假行为必须坚决惩治。笔者建议,整治年龄造假要从思想教育入手,通过对学习,在干部中树立以民为本、服务为民的思想,让风清气正、踏实工作成为干部的座右铭,只有这样才能彻底的改变领导干部错误的“权力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