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按照中央要求,2015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掌握干部基本情况、选贤任能、从严执纪监督等具有重要作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组织老实,对人民老实,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是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准则、做老实人的必然要求。因此,在实践中要强化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实抽查情况的结果运用,让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与干部个人成长和切身利益紧密联系,切实治理漏报、谎报、瞒报等不良现象。 媒体统计显示,2015年,共抽查副处级以上干部43.92人,其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3900多人,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的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多人。这足以表明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结果运用的实际效用。如果不注重结果运用,一些党员干部就对个人事项报告会心存侥幸,不重视,无所谓,认为报与不报一个样,实报虚报一个样,甚至欺骗组织和人民群众,不对组织和人民讲实话,报实情,造成“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情况,使从严治党治吏的成效大打折扣,危及党的执政基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强化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实抽查的结果运用,能够形成对领导干部更严更实的监督制约。对于一些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对其个人事项报告一定要认真核实抽查;对于待提拔的党员干部,更要切实掌握其基本情况,深入核实其个人报告事项的准确度和全面性。一旦发现不实情况,需要严格依规依纪处理。当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也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常态下从严治党治吏的新要求,不断拓展报告内容,扩大报告人群,细化报告制度,规范报告流程,使其形成更强大、更持久的监管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