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岁末,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在沪成立,至今已运行满一周年。成立跨区划法院是为了打破案件诉讼的地方保护,平等对待当事人。公平、公正、依法审理“民告官”案件,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记者于1月13日和14日走访了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并了解到在这一年中,上海三中院所受理的上海市政府成为被告的案件有242件,而2014年上海全市法院系统中,告市政府的案件仅为13件。 民告官现象一直以来倍受关注,虽不是新生现象,但一路走来,也算是坎坎坷坷。但从总体情况来看,官告官数量在增多,官方正面应诉也更积极,反应出社会的进步。而上海2014年全市法院系统中,告市政府的案件仅为13件,但到了2015年却迅速攀升至242件。这不是绝对的好现象,也绝非完全坏事,但总的来说,这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政府行政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服务于民还需提质。 从乐观一面来看,民告官数量增多,是民众法治意识在提升,大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认为的合法利益,体现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逐步形成社会共识,官方在民众面前也毫无优势性可言。从消极一面来看,众多告官案件,说明大家对政府工作还有许多不满地方,甚至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因而才会走出起诉官方的艰难一步。 在笔者看来,在民告官案件中,政府败诉率为零,并不代表政府就没有问题,不值得沾沾自喜。政府取胜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积极化解群众找出的问题,从根源上努力达到大家没有问题起诉官方的状态。如果任由百姓去告,相关部门被动应诉,势必会导致干群、政群关系进一步恶化,反而会加重大家的怨气,助长“民告官”的数量。 因此,破解“民告官”翻番现象,还需制度“把关”,最有效的办法,还是真心实意替民排忧解难,化解干群、政群矛盾。群众为啥要告政府?显然是政府在行政过程中有违法的地方,侵犯了其合法权宜,群众有了“把柄”,才有告官的勇气,否则,官方败诉率也不可能上升7倍。 当法治成为全民信仰,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用权的进程中,政府行政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当真正制度“把关”,政府的行为被关进制度的“笼子”了,又何来“民告官”之行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