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交办,该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市委原书记曹鉴燎(正厅级)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曹鉴燎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天河区、海珠区、增城市主要领导和广州市副市长时,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7000余万元。 从报道中可知,上世纪90年代,曹鉴燎就发现了土地的巨大利益并收受了第一笔贿赂:200万。此后,在珠江新城大开发的十年间,曹鉴燎通过控制镇村集体留用地的协议转让为多个房地产公司在拿地和经营上提供帮助,先后通过各种方式收受了相关地产商数千万元的巨额贿赂和价值不菲的房产、商铺。升任增城市委书记之后,曹鉴燎与地产开发商的关系更加密切了,通过“三旧改造”和压制建设与项目审批,曹鉴燎不断狮子大开口索贿受贿近3亿元,增城市的一些干部甚至直言“哪个镇街土地多,曹就去哪里”,而具有高级经济师资格的曹鉴燎还深谙反侦察智慧,他几乎不亲自收钱,而是与基层官员和开发商结成贪腐同盟,假借他人之手,以极其隐蔽的方式收取贿赂。 每年“情人节”是都是“有情人”盼望已久的日子,在官场上,很多领导干部也面临着“擒人劫”,虽只有一字之差,可实质却差之万里。 俗话说:“饱暖思淫欲”。这句话用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都非常确切。别说让他们牢记“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苦难、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的目的,就算只记住要摆正位置好好做人都不会。他们对于“钱”来讲是“有了一万还想着十万,有了十万还想着百万……”,对于“色”来讲是“多多益善”,甚至以“艳福不浅”来证明自己有本事。 通看“落马”官员的生活作风,绝大多数都与“情人”有染,而且有的情况还十分恶劣,直到最后,俨然成了他们的“情人劫”。 古有“英雄难过美人关”,今有“领导干部难过情人劫”,但不论是哪种情况,“英雄气短”是最大禁忌。 “情”实际上就是“色”,用古语之言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如果不能克制自己的行为,不管你是在什么地方,都有可能遇到“情人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