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听我说的,我是代表执法的,我就是法,随时刑拘你……”网传一段河南汤阴县包工头赵先生全家戴枷讨薪的视频。赵先生称,他向面业集团讨要拖欠的工程款,被当地派出所刑拘17天,交了3万保证金。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赵先生向面业集团讨要拖欠的工程款本是属于合法行为,却被当地派出所刑拘,以至于钱没有要到,反被刑拘17天,最后交了3万元保证金才息事宁人。不得不说当地派出所的执法行为十分可笑,维权者的权益不但没有得到维护,反而在执法部门内受到侵害,而一句“法律是听我的,我就是法”的说辞,更是寒透了群众的心。 《宪法》明确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然而当民工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声称代表“法”的精忠派出所所长不但没有伸出援助之手,反而落井下石,将民工“关押”,甚至抬出上级领导施压,他的行为不是执法而是枉法,作为人民警察,正义的使者,他不仅知法犯法,滥用职权,还说出“我就是法”的狂言,究竟是什么让他底气十足,又是什么让他振振有词、毫无顾忌? 说到底不过是权利在作祟。作为派出所的所长张宏亮算得上该部门的一把手,充满了领导干部掌握权力的傲慢和自信,这一点从他随心所欲“代表法,想刑拘就刑拘谁”的言语中可以看出来。其次他的特权思想严重,不把为民服务放在首位,而是把领导需求排在前列,这一点从他声称的,“田书记,县委田(海涛)书记发话,给他刑拘了,必须给他刑拘了。”展露无疑。像他这样手中有点权力,就胆大妄为拉帮结派,以公权为领导谋私利,欺压百姓,甚至无视法律和法规,说出“我就是法”的干部,实在是公务员队伍中的耻辱。 当然张宏亮这样的派出所所长绝对不是个例,因为权力本来就是一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是害,领导干部总是行走在原则和诱惑中间,难免有湿鞋的时候,因此加强领导干部权力监控,在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推行依法治权,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势在必行。否则“我就是法”的狂言就不止是寒百姓之心,还将动摇百姓的信任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