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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造势维权背后的未竟之问

时间:2015-12-21 16:10 来源: 作者:龚林林 点击:
该镇政府在报纸上的“罔顾事实,罔顾我镇异议”这句话颇有深意,言外之意就是在法院裁决前,镇政府曾经提出过异议,大家都知道法院的裁决都是以法律未准绳,那么为何镇政府能够子啊裁决前提出异议呢? 当然法院的这次裁决究竟是不是公平公正,事情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但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政府连续两天在《东莞日报》上刊登声明,指责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罔顾事实,罔顾我镇异议,一意孤行强行拍卖土地”,威胁公众如果受买将会遇到“不能过户”等各种麻烦。有网友质疑,寮步镇政府如此强行为辖内企业“出头”,抵抗法院生效判决,究竟是法盲还是悍然为“老赖”充当保护伞?

镇政府居然连续两天在《东莞日报》上职责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这和日常更常见的“官官相护”可谓是大相径庭。原来法院在判决企业用地的过程中违背了镇政府的意愿。镇政府只得通过如此方式进行回击。但是在出“闹剧”的背后笔者不得不问几个问题。

一是,不断法院的判决时候合理,那么应该是法院和企业之间矛盾,就算企业不服判决,也可以通过正常上诉的渠道进行反映,那么为何镇政府会站出来强出头?

二是,就算是镇政府处于维护起企业利益的角度帮忙维权没有什么问题,但是镇政府作为一级行政机构,为何会选择在报刊上造势的方式来回应?而不是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难道政府也“信访”不“信法”?

三是,该镇政府在报纸上的“罔顾事实,罔顾我镇异议”这句话颇有深意,言外之意就是在法院裁决前,镇政府曾经提出过异议,大家都知道法院的裁决都是以法律未准绳,那么为何镇政府能够子啊裁决前提出异议呢?

当然法院的这次裁决究竟是不是公平公正,事情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但是这足以说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还任重道远。要想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各级政府机构必须首先依法行政,做好表率,如果政绩机构都利用造势的方式进行维权,那么人民群众何以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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