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广东省纪委按照省委深化基层治理工作部署,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部署开展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11月底,全省共排查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3033条,经初核属实转立案8347件,结案51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15人。 处于最基层的村干部群体,“蚊子官”虽然不大,却是最接地气的干部,掌管着当地农村政务和村民生活的大事小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村委会的权利愈发增大,随之而来的是权利滥用和金钱交易。 农村基层腐败不仅存在过去出现的私自出借公款、个人收取好处;乱支乱花滥补、白条抵库;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外出游山玩水。现在又相继出现由挪用转变为直接占有贪污、由财会人员犯罪转变为村镇相关负责人犯罪、由单一作案演变为合伙作案、由收钱不入账变为造假账骗钱等新的特点。 部分村干部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没当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认为自己只是农民身份,即使有了经济问题顶多是把自己的职撤了,没有什么更严重的后果,结果以身试法;极个别村干部骄横跋扈,大搞“一言堂”,认为村集体的财物就是个人的财物,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想怎么拿就怎么拿。农村基层干部的经济犯罪一般数额不大,但在村民中通常造成极坏的影响,侵害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致农民集体上访现象不断发生; 为了坚决遏制农村基层腐败的发生,全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大力挥动“苍蝇拍”,把村干部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完善村级事务决策管理机制,强化推进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村民民主监督作用,增加处罚条款和约束村干部的相关条款,大力支持乡镇纪检干部工作,从而形成对村干部腐败的高压态势,使其不敢贪、不敢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农村基层环境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