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大婚,喜事一桩。不想“低调”办理,又碍于中央规定,李爱星遂动起了“歪脑筋”:跟组织报备办8桌酒席,私下里安排55桌。自以为能瞒天过海,最终在群众举报下现了原形。 调查发现,李爱星操办其子结婚事宜,事前主动向天宫庙镇党委、纪委进行了报告和书面备案,但报告备案宴席桌数为8桌。实际却在天宫庙镇一酒店为其子结婚喜宴安排宴席55桌,其中,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9800元。李爱星大操大办其子结婚喜宴,通知亲属以外人员参加,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且2015年2月李爱星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成武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爱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按照传统习俗,为子女操办婚宴,想要隆重一些,也能理解,但是,身为党员干部,明知有关规定,却仍心存侥幸,事前进行了报告和备案,却花心思变通,企图欺瞒组织。不是说干部家里喜事就不允许隆重,可是请这么多桌的客人,何况还不是亲人,不得不让人怀疑你的动机。虽然经过调查,收受非亲属人员的礼金数额不大,但事情的关键不在钱的多少,是动机不纯。说到底是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 干部家中有喜事,这确实该庆祝,也允许庆祝,但不允许大操大办。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干部借家中喜事之际,趁此机会敛财,这样的先例是存在的,所以并不是组织冷血无情,没有人情味。很多干部之所以选择当干部,哪怕是花钱当个村干部也愿意,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他们看到的是那个位置可以为他们带来的机会,他们并不是真的为了无私奉献。所以,我们的组织需要的是思想觉悟高、定力强的干部,来充实我们的干部队伍,而不是需要老鼠屎来打坏这锅汤。不让干部家事大操大办也是将腐败的萌芽扼杀在摇篮中,以免后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