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100元钱,受了处分,又被曝光,好多人在背地里议论我。我感到在村里抬不起头,真是后悔啊!”日前,笔者见到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河滨街道杜庄村党支部委员、会计张宝平时,他仍为当初的“小聪明”懊悔。 一位自作聪明的村官,在代表“两委”慰问一贫困群众时,偷偷将200元慰问金里的100元占为己有,最后被检举违规时,才悔不当初,实在是可笑也使人叹息。有谚语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又有“莫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无数前车之鉴刻成历史,今日的某些官员不引以为戒,反而明目张胆地“以身试法”,不仅是对法规的亵渎,更是对职权的滥用。 生活中贪小便宜的人和情景无不甚多,往往是由于生活窘迫或侥幸心理作祟,贪图便宜的人最后常常又会发现自己得不偿失。例如超市打折每每都是一折起,等匆匆买到手才发现商品根本不是自己必需的;售房广告时时都是跳楼价,买到手后才发觉价钱反而比“没跳楼”前还贵。而这位官员更是贪欲到连发给贫困户仅有的200元,都要“顺手牵羊”拿走一半并占为己有,可想而知其平常的工作作风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正所谓“苍蝇不叮没缝的蛋”,“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一块好钢开始有一点点生锈,若是不加处理,锈迹终究会遍布“全身”直至坏掉。官员如果今天只是收了一盒月饼,但明天可能就会收更多的“月饼”,也就会被要求更多私益;因为收了“报答”私益的好处,又得滥用职权去换取更多的不正当的利益。为官者自治于己,也是受到民众的监督的。因为一百块受到检举处分,实在是不应该的事情,不仅让他人“戳后梁骨”议论,还让自己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小村里难以做人。 对于这位村官的处分,我们确实应该拍手称快。如果党员干部在面对各种诱惑时,不能坚定理想信念以及严守党规党纪,就会“因小失大”,小错难不保会酿成“大祸”。 因为一个马掌钉丢掉整个战争的故事仍历历在目,今天贪100元,无法保证他日不会以占取无数100元的方式来满足欲望。 笔者认为,针对这些小过错的行为就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并对行为者进行严厉的思想教育,避免日后在服务民众的工作中出现大纰漏。整个事件也给那些想利用职权便利,以谋取利益的官员们提了个醒:不要因为任何原因做任何错事,小错尚可改,一旦酿成大错,必定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