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市局级干部张某某在超标办公用房的专项清理中,将办公室搬到隔壁房间(符合标准),但同时设置一道暗门通向原办公室(超标)。11月15日,省纪委“每周一案”解读“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案”,称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党员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管理规定,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张某某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假如你不曾到过这个官员的暗门后,你不会知道还有这样一种办公室超标方法,假如你未能看到这个官员办公室的暗门,你不会知道他是这样一位表里不一的干部,但“暗门”被发现后,里面到底藏着的是什么? 表面上看,暗门后就是藏着超标的原办公室。但是细想之下,不单单是超标的办公室这样简单,官员在有标准办公室后为何还要建一个暗门,通向原办公室呢? 原办公室比较大,感觉更舒服,如果不是享乐主义的官员,会这样大费周章地去设置一个暗门吗?再者,这个暗门的修建难道是他一个人做出来的?没有一个人知道?显然又不现实,而大家选择沉默是金的更多猜想是“官威”作用。 这位官员对“超标使用办公用房”这个规定不可能不知道,那明知故犯又是为何?党纪法规都可以置若罔闻,那么在执政为民上是不是也会如此呢? 一扇“暗门”就是权力乱用的“证据”,干部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哪里去了?办公环境固然重要,但是不是说需要用违纪违法来换取,即便办公室再好再宽,你不是一个合格的干部也等于零。 “暗门”不仅让干部丢掉了廉洁自律的要求,也丢掉了党和人民对他的信任,给自己“补钙”,给思想“充电”势在必行,始终把群众放在首位,才是为官者应有的胸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