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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索要调查费”背后的多重反思

时间:2015-11-23 09:54 来源: 作者:王小阳 点击:
法律之棒又如何敲打自家人?有一件往事不得不提。山东潍坊某法官向当事人索取“办案经费”1.9万元,事发后,该院领导亲自出马远赴武汉“善后”,连本带息赔付当事人2.2万元,并称当初的1.9万元“并不是装进了私人腰包,而是给执行庭做了办案经费”。如今,张

办案过程中,原告代理人被主审法官叫到办公室索要3000元调查费,代理人录了音。尽管钱最终并没有给,但法官在要求删除录音未果的情况下动手打了代理人。近日,原告代理人、咸阳秦都区法律工作者王江封实名举报了法官张某。

法官非法索取钱财并不是咸阳秦都区才有,网络一搜便可轻易发现不少类似之举。比如,江西南昌东湖法院某法官索要百万豪车才肯依法办案,山西临汾某法官则明目张胆索要280万元“好处费”。相对来说,秦都区法官张某“胃口”小得多,但事件背后依然值得多重反思。

首先是知法犯法。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官作为执行者,其角色自然举足轻重。一方面,作为执法者,法官对法律的认识应该更加深刻充分,在日常生活中理应带头遵纪守法。另一方面,在案件面前,应有一颗公正之心,不偏不倚严格执法。但如果就是这类被寄予厚望的个别人,变得喜欢吃拿卡要、甚至动手打人,所谓的公平正义又何处可寻?

其次是监督乏力。张某索要调查费以及被当事人录音,其实发生在2014年。从目前公众掌握的信息来看,不知当初为何不了了之。到了今年十月,当事人在代理一个新的案件时,恰好张某又是主审法官,如此“缘分”之下方有了今日曝光之事。试问,一年多前发生的违法行为,若不是今日二人“偶遇”,是不是将永不见光?张某腐坏之思想、违法之行为又如何得到监督?显然,对法官的监督机制很难说发挥了应有作用。

此外,法律之棒又如何敲打自家人?有一件往事不得不提。山东潍坊某法官向当事人索取“办案经费”1.9万元,事发后,该院领导亲自出马远赴武汉“善后”,连本带息赔付当事人2.2万元,并称当初的1.9万元“并不是装进了私人腰包,而是给执行庭做了办案经费”。如今,张某被举报,对此展开调查的又是“自家人”,如此“自家人调查自家人”,如何保证法律之棒敲得准?

像张某一样个别蛀虫的存在,不仅会对司法公信力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更会让民众对法律本就不高的信任再打折扣,让艰难的法治之路再生坎坷。唯有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社会公平正义之防线才会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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