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市局级干部张某某在超标办公用房的专项清理中,将办公室搬到隔壁房间,但同时设置一道暗门通向原办公室。11月15日,省纪委 “每周一案”解读“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案”,称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党员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管理规定,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张某某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古有张良献计刘邦“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今有局级干部张某某修一道暗门通向原有的大办公室。刘邦“暗渡陈仓”是为了夺取天下,这位张某某的“暗渡陈仓”是舍不得原有的超标办公室。刘邦雄才大略,最终实现了自己统一天下的愿望,张某某最后受到了严重警告处分。用句网友们常常用来搞笑的话来说,这是“高下立判”。 玩笑归玩笑,从这些个别的官员干部总是攀着“享受”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尽管中央以及相关部委三令五申不断,对于超标办公用地进行严格限定,对于某些官员干部的逾矩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但是总是有些出头的椽子要冒出来挨打。 或许,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解读也“怨不得”他们。因为总是有这样一些官员干部,吃要吃好的,住要住好的,坐车也要坐好的。十几万的公车嫌档次不够,要用几十万的;几百块的宴席“不够吃”的,要享用几千块乃至几万块的。乃至于像是办公室这种,一定要够大,要够敞亮,要上档次,否则,怎么能够配得上自己的职务呢?怎么能让自己的级别不能在各个方面显示出来呢? 级别对他们来说似乎很重要。像是张某某这样的干部就是在这个级别里转不过弯来。而且,还总是一厢情愿的认为,级别“之上”,乃是享受,没有享受,怎么能够凸显级别?现如今,不管是“三公经费”还是办公用房都执行的越来越严厉,但是心里面总是有些不是那么舒服的,总是要反弹的,或者,认为这些整治行为不过就是“刮一阵风”而已,“刮”过去,自己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等这阵风“刮”过去,或许连暗门都不用了,可以大摇大摆的再次入驻“级别以上的办公室”。 官本位思想要不得,为了贪图享受而顶风违纪的行为更要不得。作风建设问题并非是“一阵风”,而是一种气候性常态性,某些个别的官员干部如果还在“享受”和“级别”的圈圈里转不过弯来,到头来吃亏的是自己,趁早还是收了自己的侥幸心理为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