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区主任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向开发商索贿单笔达5000万元;因两委班子有不同意见,他便唆使开发商“用钱开路”,在纪检机关的调查中,更是说道“开发商在这块地上获利更大,我要点好处费是应该的” 日前,一位手握选择开发商权力的村主任,打起了“坐地起价”、“大捞一笔”的算盘,明目张胆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并且在调查中认为“好处费”是应该的。时下的“反腐工作”把“社区干部”也作为了重要的督查对象,基层组织做实、做稳、做好更是显得尤为重要,每位干部必须强化“人民公仆”意识,坚决抵制“收取好处费才办事”的不良风气。 职级虽然不高,但是手中却“有权”,这种“实权在握”却滋生了寻租腐败,社区干部也进入了变相寻租行列,为自己谋取利益。类似“要点好处费是应该的”、“给好处费才办事”、“基层索贿”等不良风气在个别贪官中滋生蔓延,必须坚决扼杀,每位干部端必须正态度,远离“不义之财”,清醒认识到当干部不是为了“好处”,被称之为“干部”,更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兵”,时刻要谨守自己的“官德”,干部就是“为民务实解难题”,不是“我为你办事,你给我好处”。 专家表示,随着城镇化建设加速,手中“有权有地”的村干部近年来已成为贪腐高发群体。必须坚决杜绝“要好处费是应该”等错误做法,要形成对村、社区干部的以“全覆盖式”的监管模式严防“小官巨贪”,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重大作用,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同时鉴于村干部手握权力,实际上负责着村组织行政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建议应该明确将其视同刑法中“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统一由检察机关监管查处,形成法律制约,让小官“拒”贪代替小官“巨”贪。 笔者看来,每位干部要树立“公仆”观念、强化“公仆”意识,践行“公仆”宗旨,领导们要加强对各级干部“德”的教育,如坚实的城墙般捍卫自我的道德思想防线,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不怕“艰难险阻”,不怕“困难重重”,不向“不义之财”伸手,全心全意以一颗“公仆之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扼杀“好处费”等不良风气,营造全社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