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张小普,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40万元。张小普的政治之路可谓是一帆风顺,但是在任职发改委的28个月840天里,日均受贿近万元,给我们又一次表演了退休前的疯狂。 退休前疯狂敛财张小普不是首创。十八大以来落马的“大老虎”中,以公开通报被调查时间为准,刘铁男、倪发科、陈安众、祝作利均倒在59岁的门槛上。还有甘肃省酒泉市原政协主席杨林、吉林省长春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王栾周等等。据统计,2013年查处的公职人员中,51岁至60岁年龄段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53.7%。再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公布的案件数据,被查处公职人员年龄最大的64岁,最小的39岁;其中,51岁至60岁年龄段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53.7%,“59岁现象”明显。 出现“59岁现象”基本源于三种心理。一是补偿心理。政治上已经到头,转而追求经济利益,趁在位有权之际在经济上捞一把,为自己留下后路,补偿经济上的落差,填补政治上的失落。二是攀比心理。辛辛苦苦为党工作了几十年,看到过去的同学、同事,通过各种途径都富了起来,论能力比他们强、论职位比他们高,可钱比他们少,自己觉得太寒酸,就趁在位之际捞一点。三是平衡心理。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意味着失去权势,失去由此带来的种种优势,无权无势不能再无钱,他人捞没事,我捞一点也不会有事,趁有人“买帐”时能捞一点是一点,以求得心理平衡。 但不论是何种心理都因为他们的行为不受制约,权力没有“关进笼子里”、“晒在阳光下”,腐败“就在不远处等着”他们,所以,规范权力的运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才是正解。惟有全方位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改革与制度创新,既要“惩治于既然”,更要“防患于未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才能让“59岁现象”寿终正寝。 作者:鲜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