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一个个贪腐官员的落马,五花八门的敛财手段浮出水面,这不前些日子就有原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医疗质量管理研究部主任阎赢,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指使工作人员从合作项目中套取现金,私设部门小金库的事件,他美其名曰是“备用金”,之后还将小金库的50万元借给了自己的同学。日前,门头沟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阎赢有期徒刑5年。 所谓“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对于大多数老百姓而言,在自己的能里范围之内,勤勤恳恳让自己的家人过得更好一些,绝对无可厚非。然而对于一个身负公职者,竭尽全力,利用职务之便,从合作项目套取现金,美其名曰是为单位储存“备用金”,这种铤而走险,违法乱纪的行为,就让人嗤之以鼻了。为官者,当以党和群众的利益为先,而阎赢却在思想本源上失了正道,他不仅在套用项目资金,在单位私设金库,还以私人情意借款他人,如此自私自利,明目张胆违反党纪法规的做派,恐怕不是挪用公款那么简单。 虚报劳务费,违规套取的项目资金,哪里还算得上公款?以欺骗上级部门获得钱财,恐怕算不得公款,而应当以赃款论处,阎赢明目张胆将“小金库”的资金拿来私用,借与朋友,恐怕已经触及刑事责任。 阎赢私设小金库源于贪婪腐败之心,其本质是贪污。若说原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医疗质量管理研究部主任阎赢套取合作项目现金,是为了单位发展和群众利益,恐怕没有人会相信。 一个好干部,要做出成绩,必然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必然会加强部门建设,培养优秀的服队伍,而不是只是下属知法犯法,违规操作,牺牲群众利益,来增加单位部门的资金储备。由此可见阎赢套取现金的目的必然不是为民为公,而是为了满足谈一贪婪之心,为了从中套得好处。再者虚报劳务费用,欺上瞒下,说白了就是贪污。 因此对于阎赢如此目无法纪,顶风作案的行为,我们决不能姑息,只是五年的有期徒刑,是否过于轻判?有目的的设立“备用金”侵害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只以挪用公款论处?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深思定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