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逃避监管行贿相关部门领导、对抗调查订立同盟……几年间,深圳市消防局不少人参与违法犯罪或违纪活动,发生了腐败窝案。根据涉案人员提供的线索,又牵出了系列违法违纪案件。消防腐败案涉案金额达4000多万元,目前已立案44人,其中局级9人、处级16人。 这几天,媒体连续曝光三起官员私设小金库被查处案件: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原处长赵富勤用私设小金库,凡事必请,凡事必送,个人或指使工作人员公款宴请、送礼相关人员近百次,公款花销200多万元;原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医疗质量管理研究部主任阎赢,私设部门小金库,还将小金库的50万元借给了自己的同学。今天再曝深圳消防局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腐败窝案。私设小金库“频频现身”屡禁不止的背后,到底原因何在? 任何单位、领导之所以要私建“小金库”,可以把小金库随心所欲花钱的“银行”:用小金库的钱为自己谋利联络“感情”请客送礼;用小金库的钱供个别领导花销大吃大喝,用小金库自己违规给单位职工发购物卡,游山玩水,但凡不敢、违规报销的费用都在自己“小金库”一一报销,包括一些领导和相关人员私分也敢小金库的钱。也就是说最大的利益冲动就在于可以“自由自在”、“大大方方”地花钱。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见不得光的小金库能够一直“安全”,违规发放津补贴能够长期“坚持”,绝非三两天所能实现,源于违纪成本“不痛不痒”,一些地方年年都要清理、检查小金库,但结果是“雷声大雨点小”,无非都是一些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应付任务”,或是“不了了之”罢了,违纪违规的干部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如此一来,那些缺失党性、自我放纵、贪图享乐的领导干部便纷纷选择“铤而走险”,设置小金库弄权弄钱,动用小金库自肥自利。 私设小金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而“频频现身”,就是源于我们的监管有漏洞,规章制度不够很严,措施也很乏力。如此看来,光靠“轻描淡写”的检查和“不痛不痒”的问责追责显然“治标不治本”,重要的是要继续加强审计,对查处问题相关部门在“党纪”跟进的同时,也应让“国法”同步跟进。唯有继续高压的态势,才能彻底清除砸烂“小金库”,才能建立起风清气正的行政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