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纪委近日通报的1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中,涉及2名纪检干部,释放出“不回避、不护短”、严防“灯下黑”的信号。从省纪委监察厅了解到,今年1—8月,我省立案查处违纪纪检监察干部14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1人,其中,厅级2人,县处级20人。 纪检监察干部本身就肩负着重要使命,是我党纪律检查的“铁军”。因此就更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在自身监督管理上严起来,要继续加强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努力解决好“灯下黑”问题,清理好门户。 纪检干部手握是非戒尺,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不能有丝毫放松。而对于纪检干部的管理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意见》,列出“十六个决不允许”的负面清单,以铁的纪律严格规范纪检干部履职行为。针对纪检监察工作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省纪委出台了《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方案》,梳理权力清单,查找风险点,建立防控机制。 打铁还需自身硬,每一名纪检干部首先应该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干部后,才能更好地监督其他同志。而对纪检干部的严查,同样也是为了让我们的纪检队伍更加忠诚、干净、有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