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公安系统最新一期的入警训练班上,河南封丘县一个县公安局36人入训,其中35人身份都“不合规定”——他们均为公安局内部的文职或临时人员,而训练考试只要合格就会被录用并报授警衔。在国家规定“民警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的背景下,这也引发“违规入警”的质疑。 一个县的入警训练班36人就有35人是不符合规定的“李鬼”,97%的不符合率咋不会招来公众质疑:为什么这么多不具备资格人员能直接跳过招录流程多个环节,直接进入“快车道”?特别对入警培训的名单,受训人员属于何种身份说不清楚的“犹抱琵笆半遮面”解释更让公众疑窦丛生。 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本来就是容易引发舆论炙烤的敏感话题。如此较高比率的“李鬼”入警,居然是县局说不清楚、人事部门不知情,怎能不让公众认为是“量身定做”、“萝卜招聘”?颇显离谱的违规操作是上面太武断,还是下面装“打盹”?恐怕只有内部才说的清楚,但公众的疑窦猜测不无道理。 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只要不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其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和公务员一样,哪一个环节、哪一个程序都不能少,公安系统中的文职、临时人员应该也是如此,不可能跳过招录流程多个环节玩“穿越”,经省公安系统内部“训练考试考核合格”颁一个证,就能成为“新录用人民警察”,很显然有违规定。 有违必查,有错必纠。面对“李鬼”入警,那些“不知情”、“说不清楚”的蒙混解释,当然不会让公众信服,而且还会“越描越黑”引来更多质疑。笔者希望当地有关部门面对“李鬼”入警的种种质疑,应有正面回应,以打消公众疑窦,“犹抱琵琶”的说辞不是民众所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