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览胡文生的涉嫌受贿的37笔指控,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胡文生多次在父母生病的特殊时刻收钱。检方指控,2009年12月的一天,高某以胡文生母亲生病为由,送了1万元。2011年的一天,高某又以胡文生父亲生病为由,送了2万元。 2015年3月份,高某又以胡文生女儿出国为由,送了5万元。 近年来的“拼爹”、“拼爷爷”,最后父母因为被拼而受到惩罚,却以父母无怨无悔告终。这些都无不是向社会传递“可怜天下父母心”的信号。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无私的,子女回报父母也是理所应当的,只是以父母作为贪腐的“挡箭牌”真的好吗?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贪污腐化最终必然是难逃法网,而将父母卷入贪腐的漩涡,是想让父母“感动流涕”还是“悔不当初”呢?感动于子女的孝顺,为了自己不惜牺牲名利甚至身陷囹圄;后悔自己生病拖累子女,郁郁寡欢终其一生;反思自己的教育陷子女于不义,抬不起头来。而不管是哪一种结果,无疑都是对父母毁灭性的打击和伤害。 8月28日,“邯郸交警与市民街头对跪”,原因系一车辆驾驶人涉嫌酒驾被交警查获后,他的老母亲跪地为儿子求情。这样的情景不多见,这样的“爱”却很普通,而爱背后的教育是不是应该反思呢?诚然干部的贪污腐化给法律规范重重的一击,需要反思的首当其冲的是制度,是政府监管,是政府教育,然而父母对于子女的溺爱,对子女行为的视而不见和包庇纵容,难道就不需要反思“溺爱”的反作用吗? 以父母为“挡箭牌”,打着“亲情”的“幌子”,博取同情的同时,想要获得法律的法外开恩,这一招显然是有效的,却并不适用于贪腐干部的身上。“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管是什么人,处在什么样的位置,只要违背法律的意志,便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只是,从干部贪腐的特殊原因中,也应该找到政府部门在干部管理方面的延伸点。干部作为特殊的人群,同时也是家庭的一个重要支柱,而权力的特殊性呼唤对干部这样特殊群体不一样的管理和保护,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给予他们多一些的保障,是不是有必要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