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建筑商人翁怀胜向江西诺曼特织造有限公司交了数百万元的保证金之后,又为诺曼特公司作担保,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翁怀胜为诺曼特公司做担保的底气,来自于余干县房管局发给诺曼特公司的11本房产证。并没有一栋真正经过竣工验收的房子,这批房产证是怎么来的? 目前备受关注的是办证难,诸如证明我是我,我妈是我妈,此等奇葩证明可谓难于上青天。可这次遇到的却是房子没修,居然还办了房产证,是乎一下子办证变得容易起来了,容易得简直不可想象了。悲哀的是这种办证容易,不是因为干部作风得到改进,而是由于想以此套取银行和企业资金来搞“政绩”工程,是由于权力没有受到约束而被滥用。 报道中翁怀胜与诺曼特公司的建筑承包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2013年9月8日,而余干县房管局为诺曼特公司颁发的多本房产证的登记时间则是同年9月6日,承建房屋的合同还没签,房产证就已经在两天前办了下来!而住建部在2008年颁行的《房屋登记办法》中明确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必须出具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等材料。如此说来,房子还没有建哪里来的房产证呢?“房”之不存 “证”将焉附? 当地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民营企业可以不经过竣工验收办理房产证,为诺曼特公司尚未建修的房屋办理房产证,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于是,领导们打一下招呼,没有房子的房产证办下来了,还获得了公证处的“公证”,如此之事,岂不怪哉! 给本没有的房子办房产证,余干县给出的理由是因为诺曼特公司是该县2012年引进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因此,要“特事特办、马上就办”,相关职能部门要不拘一格,快速推进相关工作。如此“特事特办”凸显一些领导干部在推进地方经济中,不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而是喜欢搞“高大上”;不是因地制宜,而是大搞政绩工程;不是深思熟虑,看群众是否满意,而是一意孤行,以“招商引资”的名义,以办“工业园区”的名义,大搞所谓的“追赶跨越大发展”,摊子越铺越大,债务越欠越多,陷政府、企业于债务之中,扰乱经济秩序,激化社会矛盾,损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到底是权大还是法大?一部《房屋登记办法》在权力面前黯然失色。这说明,一些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在一些人的脑子里还根深蒂固,这些人为了政绩,奋不顾身;为了利益,不昔铤而走险;为了前程,甘愿放弃原则立场。 要解决权大于法的弊端,就必须给权力戴上紧箍咒,不断完善法规,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同时,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解决好两眼向上,喜好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的问题,将工作重点放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将钱用在民生工程建设上,将精力用在服务群众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