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红卫乐明凯)近日,湖北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联合出台《湖北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评价办法》。从2015年到2020年,湖北每年将对全省29个国家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8个享受片区开发政策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从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两个方面实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直接挂钩。 根据该办法,考核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和精准扶贫两方面内容,总分值为100分。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占总分值30%权重;精准扶贫考核内容占总分值70%权重。 笔者认为,过去干部考核以GDP为主要指标,近几年在弱化GDP权重的同时,将扶贫攻坚实绩作为考核主要内容,这是符合我们党提出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部署的。 精准扶贫的成效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将扶贫成效列作为领导干部的主要考核内容,倒逼领导干部在扶贫攻坚工作“下深水”,以对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来进行考核,使得考核更加科学,也使得地方干部更多把主要的精力放在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上,确保贫困人口和贫困村数量减少、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提高、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这种考核是对领导干部更好的正向的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