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广东省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省纪委官网“南粤清风网”即日起推出“案例实录”系列报道,深刻剖析广东省内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例。首期推出的是“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陆帜然腐败案”,剖析已经成为政府官员的陆帜然不改“商人”本色,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家庭、小圈子谋取私利。 去年5月上旬,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陆帜然,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陆帜然的落马源于2013年的网络举报帖,该帖直呼陆帜然为“房霸”,资产过亿。 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以此形容“房霸”陆帜然似乎并不为过。其居住的别墅占地4亩,其中建筑占地约400平方米,6层高,内部配有私人花园、篮球场和游泳池等等。该别墅还紧挨荷城街道办公大楼,陆将别墅与办公大楼之间的一条街巷前后两端围起来,当作自家停车场。试问,“房霸”的钱从何来?与其为官难改“商人本色”不无关系——但凡要经过陆帜然的批准或是帮助,不论老友同学还是血缘亲戚,都要“有所表示”才能顺利办事。其腐败程度可见一斑。 更不可思议的是,纪委约谈仍称“心静如水”。在被纪委约谈后,陆帜然依然告诉办案人员,他是清白的。“我做官毫无杂念,所以处处受到恶意中伤、诽谤和诬告。所谓清者自清,我一生不做亏心事,心静如水……”看到这些,相信大众也是早已“醉”了! 陆帜然自我标榜清白,或许有他的“底气”。在任公务员前,陆帜然曾经商办企业,积累了一定财富,这是一个很好的幌子,一般人很难摸清他的家底。他自以为手段高明可以瞒天过海,多次收受利益过程中,都是通过儿子陆某聪做幌子。以借钱为名向关系户钟某索贿100万,由儿子出面大玩借还游戏;儿子公司应付工程款160万,实付140万,20万好处费悄无声息落入口袋。殊不知,狐狸终究还是会露出尾巴,自认为手段高明,也难逃恢恢法网。 为官者手中的权利本该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绝不可当成“捞钱利器”。“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正是对当官与发财最好的诠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