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邹园林长相斯文。看过他照片、见过他的人都说他一点都不像“黑老大”。但长达33页的起诉书指控称,邹园林团伙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检方指控该组织长期在公共场合聚众霸市,暴力逼债致使参赌人员妻离子散、背井离乡,甚至影响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个别人员还非法持有枪支。 涉嫌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诈骗、非法持有枪支···本来以为只有在香港警匪片中才会有的情节,谁知却在安康市汉滨区真实上演,而更让人尴尬的是这出大戏的主角还是当地的“人大代表”,他曾捐钱做过好事,也曾是强揽工程的罪魁祸首,双重的角色扮演更令人匪夷所思。 毫无疑问,这位人大代表曾经是大家心目中的“能人”,但是为什么就是这样一位“能人”却涉黑并涉嫌故意杀人?这里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于没有把握所谓“好”的标准,以对“才”的片面要求代替了“德才”的全面要求,以致于误认为这些“外财”也是“才”。 实际上,一些所谓的“能人”之所以脱颖而出,并不是他们本身有多能,而是因为不讲法治、不讲规矩,善于钻空子、拉关系、上手段,把事情搞定了、摆平了。他们做事的出发点不是为了群众,而是自己出政绩、出风头,这样的“人大代表”再能,也不可能会代表人民。 然而,邹园林的案例并不是孤例。据有关报道称,有的人大代表向民间借贷后跑路,长期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代表活动;有的人大代表涉嫌醉驾,还不能被刑事拘留···众所周知,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执行管理国家权的人,人民代表大会也是全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们如此素质,让老百姓如何放心? 随着邹园林案例的曝光,网友们有了新的质疑:邹园林涉黑团伙持械群殴,公开杀人。在此之前,更是有过5次被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的不良记录,这样的人是如何当上人大代表的?事情的真相果真是“赞助过一笔修桥的资金”“群众基础好”吗?数度“刑拘”、“劳教”挑战的是法律的权威,怎么也不会是“群众基础好”!这背后的猫腻还需要相关部门彻查,给出一个清楚的交代。 人大代表是特殊的标签,却不能成为不法手段的保护伞,更不能成为涉黑的遮羞布。妄图一手遮天的犯罪份子必将受重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