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王国群因受贿罪被聊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记者对其进行了采访,王国群说:“这么多年,我觉得自己违纪违法,都是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开始的,再加上不学法、不懂法,成了一个法盲,最终落到身败名裂的下场。” 这位领导的性格确实属于“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笔者先不说法盲意味着什么,暂且谈谈这位厅级干部的认错态度。的确,他的态度非常诚恳,说的话真的是让人不得不相信,任何贪污腐败都是从小开始的,他总结的很到位、很精确。任何领导干部都是从基层往上走的,也都是从小的职员一步一步成为大的领导。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清清楚楚地写道: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按道理说,王国群应该经历了多种岗位锻炼过后,才能有现在的成就。那么问题来了,作为经过多岗位锻炼的干部,为什么说自己是法盲?原因很简单,因为政府对干部的教育还不够重视,导致很多干部根本没有自己去学习政策、法规,而是每天想着怎么去抢“官帽子”。 机关干部的工作任务虽然繁重,但学习是不能停止的,特别是学习党的纪律规定相关文件精神,去实实在在的研究自己该注意些什么,该保持什么好习惯,该摈弃哪些缺点等等,并不是说学习是一件无聊、繁琐的事情,而要把学习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年初制定一份详细、周密的学习计划,不断提高自己“悟”的能力。因为学习是一辈子都会持续的事情,不管是对自己、对家人、对单位,都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