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公安部门端掉了一个长期在多地操盘网络六合彩、赌球等赌博活动的犯罪团伙,整个赌博网络体系往来交易赌资逾百亿元。庄家发展下线代理,吸纳会员投注,层层抽水牟取暴利……网络赌博链条式的发展模式已随着近期赌博大案的告破浮出水面。 近几年,网络赌博颇有泛滥之势。2010年,河北破获亿元网络赌博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2012年,台州特大网络赌博案告破,不到一年时间庄家冯庚辉就从数千玩家身上吸走6600多万巨资;更令人震骇的是广东“2·21”特大网络赌博案,该案抓获庄家及以上的组织成员1071人。该赌博网络创下月总投注额4000多亿纪录,相当于2014年广州GDP总额的四分之一…… 一桩桩、一件件,举不胜举。在“一夜暴富”心理的诱惑下,湖北武汉一90后少女为筹赌资诈骗近百万获刑,广东清远一高三学生在暑假内几天欠下巨额赌债、曾一度想轻生,山西某企业总经理温某一次输掉4亿元,导致企业停工、破产。由此可见,沉迷于网络赌博的赌徒,输掉的又何止是金钱? 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网络赌博则有着更明确的司法解释。 达摩克利斯之剑已高高举起,但网络赌博为何屡禁不止呢?主要原因在于网络赌博以网络为平台,蔓延快、隐秘性强,组织体系非常严密,涉及区域特别广泛。不仅日常监管不易,而且抓获难、取证难。仅有供述和证言,对犯罪者的打击力度也相当有限。由此可见,打击网络赌博犯罪行为,注定了是一场持久战,只能在持之以恒中“久久为功”。 “天下之倾家者,莫速于赌;天下之败德者,亦莫甚于博”。惩治网络赌博犯罪活动,是党心民心所向。党和政府既要抓好惩治,又要强化监管,用法律彻底斩断网络赌博的利益链条;而每一个社会成员更要谨记“心莫贪,贪心必起祸”的名言,时时自警、自省,不要为贪一时的“好处”而成为别人口中的鱼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