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机智机智的查到我两大男神……”日前,名为“听风吹”的网友在个人空间上传了两张照片,上面显示当红艺人李易峰、杨洋的身份证照片、户籍等私人信息。此事经网友截图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昨天,@如皋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经初查,涉事人员系该局一名女民警14岁的女儿,目前该女民警被停职。 追星属于个人爱好和自由,但是过度消费明星就显得不那么厚道了。李易峰、杨洋的私人信息被一个14岁的小女生放上网,里面涉及到两人的身份证照片、曾用名、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等等,这些来源于公安系统内部资料的信息,为何如此容易的就被摆上了网。她是如何获得这些信息的呢? 通过如皋市公安局官微发布警方通报我们得知,该名14岁女生是如皋市公安局一位女民警的女儿,目前,该名女民警已被停职。 笔者认为,不管是何种原因,两位明星的私人信息被泄露已成事实。这不由得给我们提了一个醒,警察同志在家工作,或者说对于自己的家人是否应该保密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公安民警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公安秘密。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工作情况,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 国家法律、法规庄严不容侵犯,国家公职人员更应以身作则,坚守国法,且行且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