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您是神童么,12岁就参加工作了?”昨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对陕西铜川市印台区委书记延红岩的履历提出质疑,引起广泛关注。 昨日,一网友晒出陕西省委组织部干部任职公示图片,对铜川市印台区委书记延红岩的履历提出质疑。的确,1964年8月生,1976年7月参加工作,也就是说延书记参加工作时还未满12岁,毕竟,按常理,12岁不到的小孩应该还在学校读书,读书又怎么会被认定为工龄呢?这份履历遭受质疑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而即使从12岁开始认定工龄,规定到底是什么?诸多疑问都还需相关部门给出答案。 陕西省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也针对此事作出回应,称延红岩12岁进入艺术单位,按照规定,就算作参加工作时间,并不存在问题。看似权威部门作出了回应,公众应不再追问,但显然,如此回应,有些过于随意。何以这样说?其一,没有明确当事人什么原因进入了什么艺术单位?其进入是否合规?是组织选拔还是刻意安排不得而知。没有搞清楚这个主因,是不利于后一步比照工龄规定确定参工时间的。其二,工龄是“按照规定”认定的,那这规定到底是什么?既然有规定且按照该规定进行确认,何不将该规定详细条规公开,让公众也可以参与解读?如今只是说按照规定,却没有告知公众是什么规定?明显缺乏说服力,不仅不会得到公众的理解,反而让人有种欲盖弥彰的感觉。 要打消延书记履历造假的嫌疑。笔者认为,一方面陕西省委组织部要针对网友的质疑,先公开当事人的履历,并对其履历进行逐一核实。另一方面,要公开工龄认定规定,让质疑者也能够自己对照规定作出解读,毕竟一家之言很难堵住悠悠之口。第三,要公开整个调查核实过程,防止网友质疑其公正性。 其实,对县委书记的履历产生质疑不是一件坏事,我们要理性看待网友的质疑。毕竟有质疑说明网友在关注干部的选拔任用,对选出好干部是有利的,同时对干部是一个鞭策,对干部管理部门是一个提醒。鞭策其他干部要提前打消通过造假履历达到某些目的的念头,提醒干部管理部门在面对履历跨度大,时间久的干部时,更要严格审查,严防漏网之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