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期,广东惠东县一科级干部钟启章负债10多亿元携家族十几人“失联”。据初步调查,涉及债务人82人,债务总额超过14亿元。 钟启章违规经商显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我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文规定,禁止官员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钟启章胆敢蔑视法纪,违规经商,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利益驱动,二是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到位。 据调查,债务人之所以愿意将钱借给钟启章,主要原因在于钟启章是一名公务人员,“天然的”起到了给人以被信赖的错觉。官员的身份反而变成了“信用担保”,这大大损害了人民公仆的形象。钟启章知法犯法是在巨大利益面前丧失了一个党员干部的初心、也是堕落的表现,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党性不足,在金钱的诱惑面前不能保持一个党员和人民公仆的先进性。他的行为不仅将自己推入万丈深渊、也对政府的公众形象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钟启章违规经商不是一天两天,但是直到“失联”之前都未“东窗事发”,也说明了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公职干部的违规违法是社会发展的毒瘤,它不仅损害群众的利益,更是对党和政府的抹黑。公职干部违规违法,我们不仅要严厉查处并惩治,更要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和法律。 所以,不管是高官还是科员,都必须接受来自群众的监督,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律的约束,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让官员明白权力为谁所用。同时,干部管理制度、公务员相关法律必须完善,加大监管、查处和惩罚力度,这样才能让公职干部违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