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23时许,一艘从南京驶往重庆的客船“东方之星”轮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突遇龙卷风发生翻沉。据初步了解,事发客船共有458人,其中旅客406人。长江航道、海事部门正展开营救。 1999年11月24日发生于烟台附近海域的山东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大舜”号滚装船遇难事故,船上共有旅客船员302人,抢救生还22人,其余280人遇难或失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00万元。 我们回顾一下抢救过程: 13:41时,“大舜”轮驶过烟台港6号灯浮,船长令主机定速后离开驾驶台,由二副指挥出港。 13:45时,左舷正横小山子岛,定向018°,航速15.5节。 15:00时,船位约37°53´.ON/121°34´.5E,风力7~8级,大浪,船舶发生剧烈颤抖,船长、大副、轮机长等先后上驾驶台。 15:03时,为缓解和减轻风浪对船体的影响,船长令备车减速,将定速改为港内前进三(12节左右)。几分钟后,值班乘警报告:汽车舱内有车辆碰撞,车辆可能移动。船长既未派人下去查看车辆的移位情况,也未采取其他措施,而当即向烟大公司汇报并决定返航,在未得到烟大公司答复的情况下,命令船舶掉头回烟台港避风。 15:20时,风向西北,风力8级,浪高5米,船位37°56´.ON/121°36´.2E,船长下令减速为前进二(10节左右),并向右转向掉头。因船位已偏原计划航线东侧,加之向右掉头后船位更明显偏东,为驶回烟台港,船长又逐步调整航向至220°,致使船舶更接近横风横浪,船体横摇约达30°,水手操舵十分困难,舱内车辆移位、碰撞加剧,船体出现左倾,船长令施放防摇装置。 16:21时,船位在小山子岛东北约10海里,驾驶台烟雾报警系统报警:D甲板(从上数第四层)汽车舱6区、7区起火。船长令大副、二副组织人员灭火。二副打开汽车舱侧门,发现舱内浓烟滚滚,在没有探明火情的情况下,就立即关闭舱门,并通知驾驶台开启压力水雾系统灭火。同时,轮机长、大副带人去关闭汽车舱通风筒,但艉部一通风筒没能关闭。 16:30时,船位约37°43´.5N/121°37´.4E,船长通过单边带电话向烟大公司调度室报告险情并请求救助;二副与水手使用4支消防水枪冲水冷却C甲板(从上往下数第三层);服务员组织旅客穿救生衣并在救生艇甲板集合。烟大公司将“大舜”轮险情通报山东省烟台港航监督和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烟台分部。之后,烟大公司派本公司的“齐鲁”轮、“兴鲁”轮(均为空载客滚船)前往救助,但由于风浪太大,两船均未能抵达现场。 16:35时,左舵机失灵,20分钟后右舵机失灵。但始终没有启用应急舵。船舶处于失控状态。 16:45时,交通部烟台海监局(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海事局)总值班室(本次搜救的现场指挥部)接烟大公司险情报告,于17:08时和17:13时分别报告烟台市政府值班室和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值班室;有关接报单位立即通知和组织协调烟台救捞局、烟台港务局和当地驻军等方面的船舶前往施救。出动参与施救的船舶有“烟救13”(2600马力拖轮)等共16艘,只有“烟救13”和“岱江”两轮抵达“大舜”轮附近。 17:25时,根据烟大公司抛“活锚”的建议,船长为了减轻船舶横摇,令抛左锚1节入水(实际1节在锚机,长度25米)。至船舶倾覆时止,船舶平均以约2.2海里/小时的速度随风浪拖锚向岸边漂移。 17:30时,途经的空载杂货船“岱江”轮(4042总吨)受命抵达现场施救,因风浪太大、操纵困难,救助失败。此后,该轮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在“大舜”轮东侧约1000米左右的海面上抛锚待命。 17:40时,烟台市政府通知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做好岸上各项救援准备工作,随时待命。 18:00时,烟台市政府值班室向山东省政府值班室报告“大舜”轮遇难情况,交通部副部长洪善祥抵达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18:25时,交通部烟台海监局请求烟台市政府与部队联系派直升机参与救助。山东省委、省政府和烟台市委、政府及青岛市政府及时并在此后的3个小时多次请求北海舰队出动直升机支援。北海舰队答复“直升机不能起飞”,原因是:“天气恶劣,情况复杂,不具备夜间起飞条件”;“抵烟台就需加油,但烟台不具备加油条件”;“莱山附近的空军第五师的机场只给大型机加油,其机场人员、设备型号等多方面条件都与直升机的要求不符,无法加油”;“直升机派飞的条件不具备,风浪太大,螺旋桨会结冰”。 19:21时,“烟救13”轮抵达遇险现场并试图拖带“大舜”轮,该轮在下风舷先后5次接近“大舜”轮,4次向“大舜”轮发射撇缆枪,“大舜”轮也2次向“烟救13”轮发射撇缆枪,但都因风浪太大,带缆失败,此过程持续约2小时。之后,根据指挥部的命令,“烟救13”轮一直守候在“大舜”轮附近,伺机救援。 19:30时后,因风大、浪高、天寒等原因,甲板上的旅客陆续回舱。此后,船长没有再组织旅客到甲板集中。 20:45时,据在同一海域遇险的“银河公主”轮观测:风向偏北,风力9~10级,阵风11级,狂浪。 21:30时,“大舜”轮火势加大而无法控制。 22:40时,烟台牟平区委、区政府组织干部群众赶到养马岛海岸附近,准备救援。 22:45时,山东省副省长林廷生等领导在恶劣的气象条件下,冒着风险从济南乘小型飞机抵达烟台,直接赶赴指挥部。 23:00时,“大舜”轮消防水枪因停泵打不出水,同时船体左倾加剧。在岸上,近700名公安干警、医护人员和部队官兵集结在烟威高速公路养马岛出口处待命,200多辆救援车和2100多名救援人员陆续抵达牟平。 23:38时,船体左倾加剧到90°,并突然倾覆,倒扣在离烟台牟平姜格庄云溪村海岸1.5海里处,船底露出水面,艏向324°,船位37°28´.5N/121°47´.6E,当时水深约21米(含潮高4米)。 悲剧重演,通过媒体我们看到:①“东方之星”属豪华游轮,隶属于重庆东方轮船公司,载客458人;②乘客多为老年人;③失事地点:长江中游航道301公里处,长江湖北省监利县大马洲水道;④事发风力12级以上;⑤船沉入江中呈倒扣状;⑥事故定性为“因大风大雨造成”;⑦习近平批示,李克强赶赴现场。 “东方之星”隶属于重庆东方轮船公司,该公司是经营长江旅游客运的国内高级船务公司,系重庆市国有重点水运企业,共有“东方之珠”、“东方之星”、“东方王子”、“东方皇宫”、“东方皇苑”等5艘国内豪华游轮。各客轮均只设一、二、三等舱,船上配有GPS导航系统、卫星电视、电话、卡拉OK厅等设备设施。涉事游轮曾被交通部评为“部级文明船”。“6·1”特大事故的教训极为深刻,必须认真汲取,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后祝愿落水的中国同胞平安,挺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