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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饮酒致死官方难辞其咎

时间:2015-04-29 11:06 来源: 作者:朱志 点击:
年仅16岁的花季少女,却在与县机关干部的饮酒中死亡,我们不仅应当为生命的早逝而感到唏嘘,更应当发现此事件当地有关部门难辞其咎。 饮酒过量导致死亡在当前已经不再是第一次出现,既往出现的各种沉痛教训至今回想起来还历历在目,抛开是否公款消费的质疑

2015年4月19日晚,纳雍县雍熙街道一肖姓女子因喝酒过量经抢救无效死亡。接报后,120救护车及纳雍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施救并展开调查。初步查明,肖姓女子16周岁,系待业人员,与县规划局5名男职工喝酒过量后死亡。(4月29日 新浪)

年仅16岁的花季少女,却在与县机关干部的饮酒中死亡,我们不仅应当为生命的早逝而感到唏嘘,更应当发现此事件当地有关部门难辞其咎。

饮酒过量导致死亡在当前已经不再是第一次出现,既往出现的各种沉痛教训至今回想起来还历历在目,抛开是否公款消费的质疑不谈,为何纳雍县5名男干部在饮酒过程中还依然不喝罪、不喝多就誓不罢休?作为国家干部,却与一名尚未成年的少女一起拼命喝,难道该名少女就未曾表现出已经醉酒不宜再喝?为何男干部非要使劲灌、拼命灌?难道仅仅只是想看到女生醉酒之后的丑态?在这干部毫无收敛的作为背后,当地对于干部的教育究竟体现在何处?

更为让人感到无比愤怒的是,当有关媒体报道此事后,纳雍县纳雍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县长信箱”中关于此事的内容被迅速删除。笔者不禁想问,这样一种删除的行为难道就真能掩盖住此事?当事件已经出现之后,我们没有看到当地有关部门积极查处的态度,反而看到的是遮遮掩掩妄图糊弄过去的作为,这该是堂堂一级政府该有的作为,该有的担当?

用酒来表达感情这着实是我国的传统,但这应当有度、有上限。毫无节制的饮酒不仅是一种陋习,更是一种恶习,对于官员干部来说更为如此。当饮酒猝死的悲剧上演之时,对于官员干部教育管理的警钟再次敲响,不能真正让干部从内心中树立正确的认识并进行改变,此等悲剧难免会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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