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没想到,以前在媒体上看到的所谓医闹、伤医、打护士这种事件,竟然会发生在我身上,我做错了什么啊?”这是汉中市人民医院心血管一病区护士胡洁丝被患者家属殴打后发出的一条微信。4月13日上午,胡洁丝在给患者输液时,只因第一次扎针未成功,便遭到了患者的女儿殴打。(华商报/4月16日讯) 据统计,2011年以来,医疗纠纷发生率每年上升20%,有的地方高达40%。全国平均每家医疗机构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的数量在40起左右。白色暴力是在医院这个场合,影响医生和患者共同利益的暴力事件。这些暴力有的伤了医护人员,有的伤了病人。无论这种破坏是硬伤害还是软暴力,都违反了治安管理法,是需要法律公诉和警察干预的,是要靠法治来解决的。但在我国,保障医院治安安全的法律几乎为零。2014年,全国门诊量总人数为73亿人次,若统计上陪护人员于患者家属,总人流量可达到200亿人次。为何如此熙攘的医院,却没有一份完整的安全保护法律? 笔者认为,医院不仅是公共场所,还是一个救死扶伤、保证人民健康的特定公共场所,应该有一套更严密的法律保护。因为在看病难、看病贵的今日,不少患者已经将矛头直接对准了医生。诚如白岩松在《新闻1+1》中强调,医疗体制当中存在着很多尚未破解的障碍,一些人把相当多的问题直接推到了医生的身上,医生于是成为医疗体制改革中的“替罪羊”。据一项华东地区30家医院医患关系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10%的患者信任医生。每当有暴力事件发生的时候不少围观者甚至附和,“杀死一个医生,下次来看病,服务态度肯定更好了”。这是社会的悲哀!因此,健全医疗法治是迫在眉睫之举! 当然,对于医患矛盾,健全法治工作只能治标。从根本上来说,需要更高层级的部门来考虑这一问题。在医患关系中,作为医疗部门自然是主体,患者是客体,围绕主客体间有一句口号性话语:“想病人所想,急病人所急。”双方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医生和患者在医治过程中的关系是建立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的,相互的关系应该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的和谐关系,医生在医治的同时,要增进与病人的感情交流,努力和病人作朋友,面对面谈心,使病人对自己的疾病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从心理上拉近医患之间的感情,防止医患关系对立,提高医务人员的威信,增强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