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去年,因房产、股票、基金没报或少报,无锡、淮安、省警官学院等地方(单位)12名处级拟提拔干部,被取消任用资格,并被要求作出说明。这是江苏首批因填报个人事项不实而影响提拔任用的干部。(现代快报,4月2日报道) 其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早已不是新鲜事。从2010年中央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再到2013年中组部实行的“凡提必查”制度,可以说,筑起了一道道干部管理的“坚实堤坝”。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在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党内的一些干部确频频上演“双面人生”:台上大谈理想信念,台下权力寻租;人前清正廉洁,人后恣意捞钱。 官员为何具其“两面性”?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受多元社会的影响,利益的驱使,个别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诚信严重缺失。其实,让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是对官员的一场“考试”,考量干部是否能做到言行一致,诚实守信;能否坦坦荡荡,光明磊落。透过“房产、股票、基金没报或少报”等现象来看,先且不说此类财物来源是否合理合情合法,仅仅说诚信这一为官底线,都没有好好地守住。 诚信乃为官之本,无诚则民不信。试想,如果连自己都做不到讲诚信、守规矩,谈何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如果自己口是心非,言行不一,如何尽职履责,为民服务?规章制度不是“纸老虎”,也不会“牛栏关猫”。如果抱着“瞒报、漏报个人事项”的心态来试一试,只能说是“打错了如意算盘”。反而言之,如果摘下伪装的面具,以真面目示人,必将给社会带来一股清新扑面之风,这样既净化了自身的心灵,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又能经受住各方考验,何乐而不为呢? (文/赵秋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