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不通文言的三流经济学家恬然以儒家自居,安能辨他是雄雌的歌手称赞剽窃惯犯的病句是好诗词,不读古书的人大谈传统文化,大抵都是犯的何弃疗的病。这些文盲——钱锺书先生说正如色盲不是指眼睛看不见东西,而是不能正确分辨色彩,文盲也不是指不识字,而是无法判断文字的好坏——或曰文化盲,又特别喜欢对他们完全搞不懂的东西指手划脚,乱象遂萌,污染生焉。 文化盲明明自己最缺的就是文化,却偏偏要以文化的卫道士自居。某位“大儒”几年前看到有电视台建议人们少放烟花爆竹,顿感失落,遑遑然说这些记者编导能否承诺不用暖气,不开汽车呢?他说你们把用暖气、开汽车看作生活的必需,却不知道烟花爆竹背后是信仰。马上就有网友戏谑他:“强烈要求恢复帝制,这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还有三妻四妾、贞节牌坊,这些也都是信仰哦。”其实,皇汉的国粹缠足也曾经是信仰,清人入关后禁缠足,很多姑娘要死要活,最后只能满女不缠足,汉女任便,而像浸猪笼、骑木驴,背后的“信仰”显然比烟花爆竹更浓郁。 文盲大儒分不清礼与俗的区别,他不知道儒家的信仰是礼而不是俗。什么是礼呢?礼者履也,是社会每一个人应该信守的行为规范。《白虎通》云:“礼贵忠(通中)何?礼者,盛不足,节有馀。使丰年不奢,凶年不俭,贫富不相悬也。”礼有一个隐含的标准,就是在人类在社会生活中所归纳出来的中道。中道的第一条原则就是不侵害他人。怎样才是不侵害他人?从古以来,不侵害他人的含义就是指不侵害他人的生命权、财产权以及生命财产权的衍生权利。我们之所以要在公共场所禁烟,因为抽烟侵害了不吸烟的人的生命权的衍生物——健康权,抽烟者却不能因为政府的介入妨碍了我的抽烟的乐趣,而反对禁烟。 把燃放烟花爆竹抬升到信仰的高度,这位“大儒”还真是脑洞大开。这即是说,不管你是否需要清静,需要睡眠,是否需要清洁的空气,也得忍受像一场小型战争的噪音和瞬间爆表的PM2.5。这样的“儒”不知道儒家的信仰必须齐以礼乐,礼的精神贵乎中道,首先要保护人的基本自由,也就是健康和睡眠的自由。烟花爆竹本为禳鬼的楚俗,从来就不属于儒家礼的范畴,只是古人认为,烟花爆竹算不上什么恶俗、淫俗,听任自然罢了。然而今天火药的威力愈来愈强,造出的烟花爆竹愈来愈响,这还不算,在高楼大厦林立的城市中燃放,回响激荡,震骇人心,有百害而无一益。礼崩乐坏后,很多人又不知节制,常常此起彼伏,整夜不休,春节变成令人闻之色变的受难节。自礼必合于中道的原则而论,当然应该坚决禁止燃放。不能以“你有你要睡觉的权利,我也有我追求宣泄的权利”为燃放烟花爆竹辩护,因为前者是礼所要保证的衍生于生命权的健康权,后者是礼要防范的淫佚之行。把燃放烟花爆竹尊为信仰,与把八大胡同设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样荒唐可笑。 “大儒”如此不通,也就别怪普通不读书的“传统文化爱好者”了。他们的论调是“就算我知道有污染、有噪音、有危险,违反地方城市规定,只要有得卖我就放!因为这是我们中国人的文化!中国人的节日!因为这是我爷爷的爷爷交给我爷爷交给我爸交给我……”他爷爷的爷爷还梳着辫子,他奶奶的奶奶还裹着小脚,他爷爷的爷爷、他奶奶的奶奶生活的时代,还有光辉灿烂的延绵数千年的宦官文化……不读书的“传统文化爱好者”,不知道燃放烟花爆竹不但不是文化,实际是一种文化污染。 何谓文化?孔子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物相杂谓之文,人文,是说人类社会的多样性、差异性,而文化,则是要让人类社会少些纷争,多些和谐,臻于浑化之境。要实现文化,就必须谨守不侵害他人生命权、财产权,以及由之衍生的权利的底线。燃放烟花爆竹,不是文化,反而是文化的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意味着一个人可以仅凭自己的喜好,就可以肆意侵害别人的健康权(生命权的衍生物),意味着一群人可以仅凭习俗为借口,就可以肆意侵害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的健康权。这是比雾霾、噪音、潜藏的火灾危险更可怕的污染,放任燃放烟花爆竹,意味着政府默许在一年中有那么几天,某一些人可以恣意地侵害其他人,意味着在一年中有那么几天,某一些人可以得到政府的特许,而公然为恶。 还是尽早禁了烟花爆竹吧。要粉饰太平,完全可以像香港一样,由政府限时限点燃放烟花,愿意凑热闹的市民可以去观看,同样可以拉动GDP,污染还少,不愿意凑热闹的就享受一下与家人团聚的时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