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疆牧民捡到的狗头金连续几天被热烈讨论,不仅因为它重达7850克,够大,值钱,更因为它该归牧民还是国家所有,各方意见一度分歧。2月10日傍晚,新华社报道称“新疆狗头金不是文物矿藏,可藏宝于民”。归属问题看来不难解决了,静定之后,我们回过头去看,其中民意向背所折射的社会心态,是值得关注的。 从网络跟帖看,多数民意认为它该归牧民所有——尤其是有人提出它应该归国家所有之后,这种分野更加激烈了。与其说人们更愿意它“归牧民所有”,还不如说人们更不愿意它“被国家收走”。而由于“国家所有”论者搬出了法律,比如文物保护法和矿产资源法,似乎不明觉厉。但中国政法大学何兵教授率先从法律概念的角度犁破此论,认为它该归个人所有,新华社基本也沿袭了何兵的逻辑。因此法律问题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这里要讨论的是:为什么很多人不希望国家收走狗头金?坦率说不论它最终是谁的,都不会是我们的。可捡金故事太喜人了,君子成人之美乃普通心态,站在“归国家所有”队伍,颇有“损人不利己”之意,这违背普遍的道德观。此外,谁能保证自己将来不会也捡这么一块呢?看来这并不是真的跟我们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而民意的向背,不仅仅是朴素个人情感的简单反应,亦是民间情绪长期积累的结果。回顾一下这些年来某些地方政府的相关表现,对上交文物的民意积极性似乎不是促进,实不啻于“打击”。此类事例太多了:有人把古剑上交给丹凤县文物部门,政府对其奖励500元;有人上交石斧文物,洛南县博物馆对其奖励100元。不胜枚举。 在网民看来,这哪里是什么奖励,恐怕是恶心人吧?虽然对于奖励额度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可受过爱国主义教育的人们都愿意相信,文物应该都是“无价之宝”,“贡献”很大,“所得”却轻如鸿毛,遂让上交者在网上沦为了笑柄,并使得民意对于上交文物产生了普遍的抵触。 如果说奖励太少属于鼓励措施不够妥善,那么有些疑似腐败的行为,更是严重败坏了民间对于上交文物的胃口。2010年,陕西咸阳市政协就被指私分20多年前所捐(当事人称只是“存”而不是“捐”)于右任书法作品,咸阳市政协于是被作品的原持有人告上了法庭。很遗憾,此案也成了“断头新闻”,时隔多年,在写作这篇短文的时候,好奇的我还是无法检索到有关此案的后续报道。 当然,此次网民围观狗头金的归属,某种程度上说,还是这些年公民意识和自由精神逐渐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的自然结果。“爱国人士”周小平曾宣言“我待祖国如暖男”,既然可以把国家拟人化,那也不妨就此逆向思维一下:国家待你暖男了没有? 日常我们是不太容易感觉到“国家”的温度的。很多人的感受是税比较高,南都周刊甚至在封面位置激烈地喊出了“中产万税”,它体现在工资单以及部分商品发票上显示的税额,更多的时候消费税并没有被清晰标示出来,你对自己的缴税情况其实所知不多。而公务员酝酿加薪的时候,你的意见似乎没有你想象中的重要。 公民对国家或多或少都尽了力,可一旦有求于国家的时候,某些代表国家形象的地方政府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且先不说,一些日常的刚需就是没有办法满足,比如囿于户籍制度,非京籍孩子的上学问题这几年一直困扰着我这样的北漂。近日财新传媒一篇《非京籍学童悲歌:“教育控人”赶走了谁》就在朋友圈猛烈刷屏,可见民众对这一问题有切肤之痛。 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涵于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之中,久而久之就有可能汇集成一些普遍性的民意倾向。对狗头金归属的民意站队,也可视为今日公民与国家“关系”的一个小标本。而这种“消极”的公民心态,实际上也蕴含正能量,公民与国家之间,只要互相增暖,“消极”就有望翻转过来走向积极面:跟帖、转发就是参与,理性、建设性地参与讨论,本身就是“爱国爱家爱天下”的表现。当国家和你互为“暖男”,狗头金该归谁所有就真的只是纯粹的法律问题了。来源:经济观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