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纪委再通报4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典型案例。其中,延庆永宁镇北关村党支部书记苏金全为其儿子举办婚礼设宴101桌,共收受礼金560800元。目前,4案例中涉及的乡村干部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新京报讯 1月12日) 自古以来我们就有“县官不如现管”的说法和意识,这也使得村干部手中的权力成为了他们敢于突破党纪国法的底气,也使得群众对手握“重权”的村干部权力宴请感到无奈。儿女结婚、考上大学或乔迁新居是喜事,也是人生大事,亲戚朋友前来祝贺一下,热闹一番,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宴席规模大了,邀请范围广了,问题就出来了,不管认识不认识、熟悉不熟悉,就向群众、企业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大发请帖,借机敛财,有时候甚至成为索贿受贿的借口。尽管,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党员领导干部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大摆宴席、收受礼金或有价证券,但有些村干部对此当作耳边风。这不但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破坏了党的原则,而且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不利于干群关系的发展,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村干部以婚丧喜庆之名大摆宴席,借机敛财,这种现象应坚决予以杜绝。大摆酒席的底气从何而来?就是源于手中的权力,源于权力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因此,我们只有进一步完善权利监管体系,落实监督管理,各级各地监督机关,应切实负起责来,采取及时有效有用措施,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对凡有子女考入高校、结婚喜庆的领导干部,实施严格的查访和监督,开门接受群众的举报。对有违规定者,严格按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规定,给予严厉处分,不能让领导干部大摆宴席敛财现象泛滥下去!只有管理好村干部手中的那些看似无足轻重,实则关系群众民生、民计的权力,才能约束村干部的行为,进而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真真正正的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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