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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经商乱象,怎会无人管?

时间:2014-12-24 09:13 来源: 作者:艾美 点击:
投资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怎么听怎么“高大上”。能够冠以“公司负责人”的称号,至少也得算个“老总”。然而,当地老百姓对刘景忱这个人甚是好感还是因为他还是“老领导”“老同事”“干部身份”。也许还有人对其多重身份感到羡慕,更是为他的“多才多艺”

江苏丰县县委统战部一名科级干部近期被曝欠债跑路。记者调查了解到,当事人不仅自己直接注册公司经商,还利用高息诱惑“集资”,欠下至少数百万元债务。(2014年12月23日 《人民网》)

投资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怎么听怎么“高大上”。能够冠以“公司负责人”的称号,至少也得算个“老总”。然而,当地老百姓对刘景忱这个人甚是好感还是因为他还是“老领导”“老同事”“干部身份”。也许还有人对其多重身份感到羡慕,更是为他的“多才多艺”感到骄傲,却殊不知《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参与营利性活动,更不能担任营利性企业任何职务。那么,一个公职人员多重身份为什么就没有人管?

披着县委统战部科级干部的身份,活跃在投资行业,将身边的同事、朋友纷纷变了成投资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有危机时,再“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出逃,留下了400万的资金漏洞,刘景忱从一个干部成为了非法集资的逃犯。违反法律禁令、非法集资出逃,刘景忱在经商这条路上风生水起,干得是热火朝天,相关部门却睁一眼闭一眼,不得不说刘景忱事件正是暴露出相关部门监管的失利。刘景忱看起来是做着合法的生意,实际上却是非法集资牟取暴利。而刘景忱能够顺风顺水正是公职人员身份带来的公信力,而其在消费自身公信力的同时,实际上也在消费政府的公信力,严重损坏了政府信誉。

记者在丰县等地调查了解到,基层干部不利用关系搞点生意在当地甚至会被人笑话“没能力”,而明知道《公务员法》的禁令,相关部门也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谓的“针对违规办企业经商的专项清理”也不过是打着幌子,走了下形式。公职人员经商的现象仍然很普遍。

刘景忱事件不是一日而生,但是却无人管。因为大家认为这是一个普遍现象,既然普遍就没有好管。于是,上班时候经商、经商时候上班的乱象就成了无人过问的现状。待到经济受到严重损失,引起众人关注时再来幡然醒悟,已为时已晚。

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务员抱怨工资低已经不是头一次,工资低但是消费却不减,就让很多人开始想其他赚钱的门道。于是,上班经营淘宝店、上班炒股等违纪行为就应运而生。要想清理类似的“经商”行为,还需要监管部门的主人翁意识,放下身段,与相关部门团结协作,还官场清风正气。(文/艾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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