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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判断的双重标准与伦理的底线

时间:2014-12-23 06:22来源: 作者:白衣咸饭 点击:
西安凤城医院的医生在老手术室快做完手术时,自拍主刀医生和一些观摩手术的医生照相留念,被吵得沸沸扬扬,连央视也加入其中。西安市卫生局对这家凤城医院的处罚也称得上神速。网上对此的解读至今是见仁见智。对于医疗行业中的隐私,大家都觉得是有必要保护

西安凤城医院的医生在老手术室快做完手术时,自拍主刀医生和一些观摩手术的医生照相留念,被吵得沸沸扬扬,连央视也加入其中。西安市卫生局对这家凤城医院的处罚也称得上神速。网上对此的解读至今是见仁见智。对于医疗行业中的隐私,大家都觉得是有必要保护的,但对隐私的界定,由于国家、民族、法律体系的不同,至今在学术界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这里简单的谈一下自己的看法,如有圣母要吐槽,就吐好了。本人事先丑话说在前面:一律不回应。

隐私需要保护吗?当然。医疗行业对患者的隐私保护,国内的确做得很不够。这里先举个我当年听来的一个例子:某大学附属医院在癫痫手术方面,处于世界先进水平。有一天,有个人到这家医院去看望一位病友,无意中发现某公司董事长也在这里住院。事情发生后,这位董事长自然辞去了他在公司的职务,但他很快将医院告上法庭。最后,医院因泄露患者隐私而要求庭外和解,当然是赔钱了事。这种无意中泄露隐私的行为,医院是要承担责任。这是西方的情况。

什么是患者的隐私?我的理解是,凡是患者的与病情有关的一切,包括其病情和身份识别信息,均属于其隐私,医院及医院的所有工作人员、医疗行业的管理者、媒体、大众、公众等均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这点应该成为全民的共识。虽然如此,但目前在我国的媒体、公众、司法、医疗界以及患者本身,并没有把隐私当做多大的事儿。大家对很多东西甚至已经习以为常。

什么是泄露患者的隐私?对医务人员而言,凡是泄露了患者的一切身份识别信息,导致非相关人员能够获得其病情或识别其身份的,都属于泄露患者隐私的行为。患者的姓名、年龄、面貌特征、疾病的单一性等,均属于患者的身份识别信息,均需医院和医务人员加以保护。但是媒体、新闻从业人员、医疗行业的从业者与管理者,以及芸芸大众都对此一律漠视。只有当自己的隐私暴露在公众面前时,才表现出愤怒与不满。

最常见的泄露隐私的事情,在国内医院内是随手可得的。随便举几个例子,大家看是不是见怪不怪了?

门诊大厅里的叫号系统总是呼唤着“张三(虚拟患者)患者请你到2号诊室就诊”,“李四患者请你到5号窗口取药”等等;在病房内,护士工作站内的名牌上不仅有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而且诊断也清清楚楚。床头柜上的疾病如乙肝携带、梅毒等令人尴尬的信息,将患者的颜面打得毫无血色,有时也引起纠纷。在教学过程中,几乎从来不征求患者对实习、进修、参观人员的意见等等。所以说,国内医疗界的隐私保护还是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的。

有时即使是隐去了患者的身份识别信息也会泄露患者的隐私。最近有这样一个例子:某医院专家对某种罕见的家族遗传性疾病进行了研究,随后将研究结果发表在学术刊物上。但是患者认为,他们这个家族的这种特定的家族遗传性疾病,在报告中没有进行适当的保护,泄露了他们家的隐私,医院在保护隐私中是有过错的,故在诉讼中败诉。

美国在隐私保护方面做得最好。今年初,美国有家医院的医务人员在电梯内谈论患者的病情,被无关人员听到。医院为了保护患者隐私,将三位谈论患者病情的医生解雇。现在到美国去进修,首先要签订的就是隐私保护协议。如果医务人员有意或者无意泄露的了患者隐私,会受到吊销执照的处罚,至少在美国是不会有人同情的。

事情回到西安这件事上。我仔细看了几张照片,就是没法看到患者的面部特征。任何人都无法从这几张照片中识别出该患者。因此,至少从保护患者隐私出发,打不打马赛克都是无关紧要的。

但西安自拍门中是否没有泄露患者隐私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谁泄露了?西安市卫生局、凤城医院的管理人员以及刊登这些处罚公告的媒体:公然告诉大家,这是该院老手术室8月中旬最后一位接受手术的患者。这就将患者的身份信息告诉大家了。所以说这个患者的隐私泄露不是在那几张照片上,而是在后来的处罚决定及报道中。

其实,卫生管理当局泄露患者隐私是中国比比皆是。随便举几个例子,没有一例不在泄露患者隐私:

所有的质量控制检查、医院等级评审等等,检查者随意或随机调取患者的病例,算不算泄露患者隐私?按照西方的标准,绝对算,除非获得患者的授权;

医疗纠纷鉴定过程中,所有的鉴定组专家与鉴定有关的工作人员,甚至记者和律师,都可以接触到患者的信息。但据我所知,没有一例是签订了保密协议的,这至少在美国是不可想象的;

在文宣部门的所有正面宣传报道中,有谁在意过患者的隐私保护?这个问题难道不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人们的隐私观念?一个网络大V患直肠癌、在居民区3P等,被弄到电视上痛心疾首,难道不涉及到他的隐私权?至少我在此之前是不知道他有这个爱好,也不知道他患有直肠癌的。他愿意把自己的病告知天下吗?所有圣母教教徒都不要喷我,对我说他是活该。他的昔日与你明日受不到隐私保护,道理是一样的;

很多国人都没有尊重他人隐私的意识。临床工作中,最近几年在隐私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多进步,但永远不够。至少在我的门诊中,接诊过程中被其他患者推门而入要求先看或者要求看看报告单的比比皆是。我敢保证,跟帖中几乎所有的医生都有这种经历。毫无疑问,这种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行为,全部是芸芸众生所为。谁敢保证,这里谴责医生没有保护患者意识的圣母中,自己没有做过八卦他人病史、打断医生诊疗经过的事?

这两天的中外媒体都在聚焦四川的一起假新闻案:明明是已经得到了较好的照顾,但是,被几位记者要求在驱除一位八岁的HIV携带者患儿的请求信上签字。国内外几乎所有媒体都报道了此事,还引起当地卫生部门的调查和卫计委新闻发言人的强烈谴责,国外1万多读者的跟帖,几乎无一例外的在谴责中国人,就是你我他这样的中国人!当新闻伦理的底线被噱头吞噬之后,剩下的受害者是全体国民。可悲的是,这起假新闻的始作俑者包括国家顶级媒体的记者,至今没有站出来道歉。其传播力之广、流毒之恶劣,西安自拍照事件是望尘莫及的。

西安自拍事件是不是失去医学伦理底线,医生只顾自拍,无视患者权益的失范行为?如果在手术进行过程中,绝对是不妥当的。但是,这个手术已经结束,在一张照片上可以看到医生在伤口上覆盖纱布,加之这间手术室已经不准备再使用,所以所谓的没有无菌操作观念等,都是真相出来之前的呓语而已。现在真相已经大白,这种行为绝对算不上失去医学伦理的底线,但西安市卫生局的处罚决定,只能说西安市卫生局的衙门作风霸道,在风口浪尖中想到的是如何维护自己的乌沙、往医务人员伤口上添盐而已。

这件事给医疗界的教训很多。在保护患者隐私方面,医疗界和医务人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行政管理当局、社会、媒体从业人员、大众的行为,也应该以尊重他人隐私为重,不要在尊重他人隐私上,搞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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