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传了近一周的山西官员“失踪”事件,昨晚终于有了确切消息。被爆“失踪”的太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志江,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失职等原因,已被撤销党内职务。昨晚,太原市纪委官网挂出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志江被撤职”的消息。(12月11日,中国新闻网) 官方简历显示,李志江生于1956年9月,现年58岁,山西省寿阳县人。其自1984年起一直在组织人事系统工作,迄今已达30年。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与组织人事系统打交道30年的官员,却在去年玩起了“失踪”。这是多么让人吃惊的事情啊。 据了解,关于李志江的最近一次公开报道是今年11月26日。当天,太原市委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据太原红e网(太原市委组织部网站)报道,当天,太原市长耿彦波、太原市委副书记荣彤等太原市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了会议。 不得不说,官员“玩失踪”已非个案,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但“失踪”的官员大都有一个共性,他们大多与经济问题有关。少数官员的突然“失踪”,往往都与腐败有关,说白了就是逃跑。因为官员不同于普通民众,事发之前,都是做足了充分工作的,他们或早已身为“裸官”,或贪敛了大量财富,或主动或被动地逃离。总之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诚然,李志江也是其中“一员”。 其实,官员玩“失踪”不要紧,关键是权力背后的监督体系不能缺位,笔者认为,政府官员玩“失踪”,不仅仅是对权力的亵渎,更是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不仅玷污了公务员的形象,更是让政府公信力受损。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该不仅对玩“失踪”的官员进行严肃处理,还应该反思我们的人事提拔以及监督管理制度,甚至应追究这些官员上级的责任。当前,在狠刹“四风”之际,各相关单位还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度的“牢笼”,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