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涉嫌受贿415万元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指控邱春雷的受贿款中,有410万元是来自其当医疗设备供应商的情妇曹淑君。曹淑君行贿案近日也在广州中院二审,其一审被荔湾区法院认定行贿多人共计528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曹不服上诉,目前该案二审尚未宣判。(12月10日《南方都市报》) 在邱春雷涉嫌受贿的415万元中,有高达410万元来自于情妇,其所占比例高达98.8%。如此现状网上顿时一片哗然,乃至于还出现了这不是情妇在向官员行贿,而是情妇在养官员的荒唐说辞。笔者不禁想问,这种论点中所谓的“养”基于何处?难道会是因为爱情? 从邱春雷的供述中不难发现,“他认识曹淑君是在2005年,后来两人迅速发展成了‘情侣关系’”。笔者无异去以貌取人,不过就该名官员个人形象来说恐怕还算不得潘安、宋玉之貌,然而两人之所以可以迅速发展成为“情侣关系”,难道这“迅速”的背后会是因为邱春雷不凡的谈吐、过人的见识让情妇一见倾心,决定与其厮守终身的么?如若以如此逻辑理解,岂不荒谬? 更为直接的是,在“成功当选”为情妇之后,曹淑君通过邱春雷帮她“打招呼”,并利用基层医疗专项资金调配权进行利益交换,自己所挂靠的医疗设备公司多年间中标了上述3个区多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共获利高达4500多万元。面对着如此巨大的回报,情妇向邱春雷输送410万元,会是因为爱情才有的赠与么?如此显而易见的行贿怎么可能视而不见? 其实,世上永远没有免费的午餐。之所以会有如此之多的女性对官员趋之若鹜,,或是挥洒青春,或是抛弃家庭最终“情投意合”的与官员们走到一起,不为其他,只是希望能够享受到权力带来的余荫。官员与情妇的结合不是因为爱情,在这看似越过道德的边境的背后其本质就应当是为权色的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