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任不久的局长唐天生,受到部分网友的关注。有网友爆料,唐天生曾于2013年8月因公款吃喝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龙胜县县委书记一职。今年10月,他获得了桂林市食药监局局长这项新的任命。而事实上,据该局官方网站消息,早在3月3日,该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时,唐天生就已作为“局党组书记”出现。(12月7日,南方都市报) 近日,“县委书记公款吃喝被免复出后管吃喝”此新闻一经发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而议论的焦点就在于人们对这样的干部任命感到十分不理解,刚“犯事”的干部就这样不声不响的换个地方继续任职,没有任何说明和解释,着实让人生疑。笔者不禁纳闷,官员“带病”复出,任免怎能“儿戏”? 其实,类似唐天生等问题官员“复出”的案例并不少,太多太多的“复出”,早已让问责制变了味。此前就有山西静乐县原县委书记杨存虎因女儿吃空饷被免职,两个月后异地上任重要官职。诸如此类问题官员,不是我们不给其改过机会,也不是不让其“翻身”,只不过笔者质疑,如此“神速回归”,问题官员真的反省了吗?单凭免职这一处罚,就能让问题官员认识到错误并将之改正吗?像唐天生这种因“吃喝”出了问题的干部如今复出管“吃喝”,不知能否让群众信服? 虽然并不违规,但并非没有可以质疑之处。一方面,受处分官员复出任职的具体标准、依据、条件,还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例如是否应设置岗位准入限制等。另一方面,除了简单的处分期限,官员复出还应当履行什么程序,也缺乏足够明确的具体规定。如是否要进行更严格的特殊考察、推荐,是否也应像提拔官员那样任前公示,充分尊重公众知情权、监督权?这些疑问,折射出的是官员复出规则不够健全完善。 笔者认为,顶风违纪的官员被严肃处理之后闪电复出,公众关注这件事并非要和一个官员过不去,而是忧虑于监管的“人性化”。而对个别问题官员太人性化,就是对党的事业、政府形象的不负责任;同时,这种不痛不痒甚至毫发无损的“榜样”,又会产生更坏的效应。我们应把过错干部“复出”的参与权,甚至是“考核权”直至“终审权”交给群众, 必须要经过更严格的程序,接受群众更严格的监督,依照法规阳光运作,免职官员复出就很难存在“疑点”,也就不会有“忽悠”群众的现象了。(作者:曾阿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