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有专家称,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将拓宽基层公务员发展通道。公务员待遇会随着职级的提升相应提高,将有利于解决基层公务员的腐败问题。(12月3日 人民网) 职务与职级同为公务员分类管理的要素,职务是职位要素,职级是职位要素与品位要素的统一,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关键是要把好“合并”与“分离”的尺度。现实中,正是由于二者联系过于紧密,导致目前公务员管理中产生了诸如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独木桥”、基层公务员待遇低、基层公务员贪腐突出等许多问题。 因此,推行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实质是适度分离职务与职级过于紧密的联系,使职级真正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在干部的晋升和激励上,二者并行让职务与职级“两条腿”走路,使广大基层公务员具有职务提升、级别晋升的双重机会,既为“狮子型”干部施展才干提供了职务平台,又为“老黄牛式”干部默默奉献给予了职级激励,既拓宽了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又有效淡化了职务的影响力,不失为消解“千军万马挤官桥”的治本之策。当然,作为职位的共同构成要素,二者的分离是适度分离,相对独立。 当前,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是关系国家行政体制效能提升、干部队伍健康成长的大事,倍受社会民众关注,不能急于求成。目前,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省已陆续开始尝试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内蒙古、福建等省区也在近期先后推出在县级以下全面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通过在这些省先行试点,必将有利于探索出一套在全国范围内更加科学、更加可行的改革方法,从根本上破解“独木桥”困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