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国税局计算发现,津贴补贴规范发放后,平均每人每年大约要少拿三四万元,去年收入10万元,今年可能就只有六七万元。而在市局那边,有的人收入可能不会因此减少,有的人即便有所减少,幅度也没这么大。都是干一样的活儿,他们希望能同工同酬,于是发生了公务员讨薪事件。类似这样的事件已经出现了多次。(源自:人民网,2014年12月1日) 关于公务员薪资待遇的问题已经热议多年,一直悬而未决。公务员身份是不少人眼中的“金饭碗”,对它“又爱又恨”。“爱”在如能加入该群体,必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似乎“一夜暴富”不成困难;“恨”自“只缘不在此山中”,于是谩骂“腐败之声”不绝于耳。只是民众眼中的“贪污腐败分子”只是众多公务员中的极少部分,由此“一刀切”的看待整个公务员团队是不科学的。况且公务员基本工资8年没有涨过,甚至连基本的同工同酬都很难得到有效保障。试问,这还是“别人眼中的公务员”吗?这样看来,频繁讨薪也就不足为奇了。究其原因有以下三点: 第一,公务员薪资待遇的分配不合理。公务员薪资是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地方津贴补贴+特殊岗位津贴构成,而基本工资仅占了公务员收入构成的三分之一,津贴补贴所占成分过大,高于基本工资,而津贴补贴的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的具体财政情况定。在这样的分配方式下,难免会出现经济发达地区工资高于经济落后地区,东部沿海高于内陆和西部地区。难怪公务员会感觉到“同工不同酬”。 第二,公务员薪资待遇改革陷入“怪圈”。一方面,根据国外发达国家公务员薪资待遇标准,再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所占比例应该得到提高,基层公务员的薪资待遇也必须走出“上高下低”的误区,这样才能避免公务员内部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同时还得坚持“人才引进战略”,提倡“高薪养廉”,保证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广大民众眼中,公务员薪资“高的可怕”。动不动查处家产上千万的“小官大贪”,网上亦随时爆料落马的“部堂”高官。使得公务员团队在公民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民众听到“涨薪”也随即“拍砖”。即使公务员自己明白“个别”不代表“整体”,“部分”不代表“全部”,不能搞“一刀切”,可哪能“说得清,道得明”,只能“处于夹缝,讨薪求生存”。 第三,地方津贴补贴内部差距过大、执行不到位。从江苏灌云、湖南新晃等地的讨薪案件就能看出,很多地方性的津贴补贴差距过大,比如:江苏灌云县国税局一名科员的年薪在10万元左右,而在连云港市国税局,一名科员的年薪达到17万元左右,差距实在太大,灌云县不讨薪都说不过去了。还有的属于地方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未能落实,像湖南新晃讨薪案就属于这类情况,他们讨要的“薪”,是湖南省纪委、组织部、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发文核发的津贴补贴。这笔本该从2013年1月1日就开始执行,而新晃县工商局的员工截至事发时一直没有拿到。 其实,公务员的薪酬问题是涉及我国组织建设、执政能力建设、收入水平改革、国家繁荣富强的重要环节,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大工程”,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力。需要我国在改革中倍加重视,积极听取各方意见,以民主、科学的决策方式推动我国公务员薪酬机制的增长和完善,必将推动改革步伐迈上新台阶。(文/小辉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