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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铅企业被叫停”缘何总是“马后炮”?

时间:2014-11-20 10:38来源: 作者:鱼予 点击:
​点击网络“血铅超标”事件,映入眼帘的可谓是层出不穷,但鲜有推陈出新。以广东为例,其韶关、清远等地早之前就已经发生多起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其中影响较大的有韶关仁化县2012年2月近百名儿童血铅超标,清远星子镇2012年6月18名儿童血铅重度中毒,而

10月下旬,广东翁源县铁龙林场100多民众因腹痛发热入院治疗;11月上旬,铁龙林场又有16名儿童被检出血铅超标,其中3人血铅中毒。翁源县政府9日下午通报称,铁龙林场内凡是涉铅企业已自当日下午起全面全部停产。 (中国新闻网)

点击网络“血铅超标”事件,映入眼帘的可谓是层出不穷,但鲜有推陈出新。以广东为例,其韶关、清远等地早之前就已经发生多起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其中影响较大的有韶关仁化县2012年2月近百名儿童血铅超标,清远星子镇2012年6月18名儿童血铅重度中毒,而事发原因大多是由涉铅企业(如电池厂、发电厂等)废气、废水排放引起。如今翁源县铁龙林场又出现16名儿童被检出血铅超标,其中3人血铅中毒。虽然涉事企业已全面停产,但笔者疑问,缘何每每处理都总是“马后炮”?

其实,早在199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明令取缔关停的十五种污染小企业。并且国家环保部也曾规定,对发生重大铅污染以及由铅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环境保护部将对该区域所在地级市实行区域限批,暂停该市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像广东翁源县铁龙林场,集农、林、并举,工矿、企业同步发展的地市。铅污染企业本就不该在审批之列,何以能大量生产,造成污染?

说到底,污染之灾,谁之祸?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的。本来可以避免的污染,但是由于唯GDP论英雄的多地政绩考核机制,往往把环保忽略不计,一些地方政府在GDP冲动压倒群众生命健康前提下,衍变成企业唯利是图、官方追求政绩这两根枯藤上结的“苦瓜”。因为在众多爆料的污染中,除了铅中毒,什么汞中毒、砷中毒、铬中毒……污染事件同样存在,其实在这每一起像翁源县铁龙林场污染事件的背后,都有GDP的冲动在作祟,使得当地监管部门形同虚设,才有此后果。当地的环保部门理应承担起监测管辖区域内环境不力的义务,那谁又该为始作俑者买单?

分析事件,不难发现多地污染的关键症结所在。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展地方经济的口号之下,对上马污染的企业考察、论证不够;二是相关企业为求利益最大化原则,不顾及社会责任和民众生命安全,埋没良心;三是地方政府对上马项目却疏于监管、环境监测往往走过场,甚至明知新项目开工会导致污染问题,也装聋作哑,只有在相关企业出了问题之后,才急于处理。等等如是,就像本事件,事发后才组成了企业环保生产、饮水安全、农产品安全和卫生疾控四个工作组,分赴铁龙林场开展情况摸查。虽是“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试问,这之前干嘛去了?难道就没有一点前兆和污染迹象?这实则是一种对民众、时代,以及对历史不负责的做法。

发展经济,造福民众值得点赞。但这种发展如果以再次血铅超标和中毒来考量的话,孰轻孰重,值得深思。这样代价沉痛的增长,更是不可持续的增长。因为GDP不一定代表民众的幸福感,就业人数与财政税收的上升也不一定意味着民众幸福感,民众被中毒或是遭受污染之痛,尤其是铅中毒之痛往往是几代人都没法弥补之痛。因此愿事件中的一些涉事企业能做出自省,学会在法治的框架下谋求企业的发展。不要只顾病态地追求利润,而无视公共利益;更愿我们的地方政府不要再沿袭过度透支资源与污染环境的老路,借发展的名义纵容污染,那样受苦的只会是更多无辜民众。(文/鱼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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