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河南省鹤壁市淇县一名供电所所长酒后撒泼,擅自拉闸停电,导致全县数千名用户无电可用。目前,鹤壁供电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新华网2014年11月10日) 据媒体报道,当日,这位供电所长和手下5名员工在某KTV消费后,与经营者发生纠纷,遂酒后进行打砸,更无缘无故拉闸停电,导致县城大面积停电,涉及3000到5000户居民商户,停电时间长达6小时。事件发生后,国家电网河南公司和鹤壁公司当晚派出调查组,除对当事的6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还对其上级管理部门淇县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给予处分。 说停电就停电,这个“电老虎”好霸道。殊不知,这一个人的泄愤行为却给群众带来了多大的损失。在拉闸泄愤的背后,我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支撑他?谁又给了他如此大的胆量和勇气呢?根据相关法规,滥用职权构成犯罪,可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对涉事者的处理通报中,仅仅轻描淡写的一句“给客户的正常用电造成了不应有的影响”,恐怕不能服众吧。从这件事的具体定性来看,性质是极其恶劣的。无故拉闸停电6小时,影响5000居民生产生活用电,显然已属于滥用职权的范畴。已经触犯法律,应当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只是供电公司批评批评,给个处分,罚点款,草草了事。 笔者认为,对于此次事件的处理还是比较轻的,完全达不到惩戒以及杀鸡儆猴的效果和目的。国家电网极其下属公司也应该从这一事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从业人员规范准则,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害公共利益等问题上,严肃禁令,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要加强对电业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再发生类似的滥用职权的事件,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绝不包庇袒护,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才能真正约束权力,真正践行“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理念,获得百姓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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