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淇县一名供电所所长酒后撒泼,擅自拉闸停电,导致全县数千名用户无电可用。目前,鹤壁供电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新京报11月10日) 根据通报,11月2日,鹤壁市淇县供电公司朝歌供电所所长杨树森、员工王海笑等6人,在个人消费时,与用电客户发生纠纷,擅自给用电客户停电,严重违反了《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不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杨树森撤职、行政记大过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并扣罚绩效奖金6个月;给予王海笑待岗、留用察看2年处分,扣发绩效奖金6个月。其余相关责任人及上级主管部门责任人也被分别给予处分。 为了报复KTV,无缘无故拉闸停电,导致县城大面积停电,涉及3000到5000户居民商户,停电时间长达6个小时。这一事例不仅暴露出时下一些“电老虎”的蛮横霸道,也揭示出坊间流传的“电老虎”的“屁股”摸不得的真实性,谁惹了“电老虎”,就让谁尝尝“被停电”的滋味。有网友说这是“电老虎”发威了,笔者认为这哪里是老虎啊,简直就是在耍流氓,玩个性。这样的人怎配当一名供电所长呢?对这样的供电所长要痛下杀手。通过这件事一定要让供电所长,长长记性,也要让其他公职人员起到警示作用。 这一无厘头的停电行为,不仅违反了与用户的供电协议,还可能造成用户经济损失以至于生命安全等后果。喝酒闹事,随意拉闸停电,当然不属于计划检修、临时检修等范畴,应被认定为一起责任事故,供电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受此次停电波及的用户,完全有理由提出正当的索赔要求。否则,用户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又如何保证类似事件不再发生?权利是公权力,不是私权利,希望供电所长通过此事,能够深深地记在脑海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