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为了弘扬孝道,弘扬传统文化,最近,安徽省六安市便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其中“埋儿奉母”的故事引发争议。 “埋儿奉母”,是讲汉代有个叫郭巨的人,担心家贫难以同时照料好孩子和母亲,于是准备埋掉儿子,专心奉养母亲。好在后来挖坑时意外挖到一谈黄金,结局皆大欢喜。但在如今这文明时代,看到广告牌上这四个字,即便对具体典故不很清楚,也难免觉得很别扭。 这事所能反映出的道理,似乎也不复杂。传承孝道,自是好事一桩,从传统文化资源里汲取优秀部分,也无人会反对。现实中,对子女极尽爱宠,而对父母不闻不问的案例,也并不少见,需要适当的纠偏。只是再怎么推崇孝道,也不能赤裸裸地宣扬“埋儿奉母”,否则非但不会有好效果,还会引起观者本能的反感。这也是看见这广告牌后,多数市民的共识。 换言之,对传统文化理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应是稍有常识者都该认同的。那这“埋儿奉母”是怎么公然上了街的?制作广告牌的单位负责人一句话耐人寻味——选用“二十四孝”是上级领导下的决定。“上级领导”只是觉得传承孝道是急需的,所以可以好好挖掘下二十四孝故事,还是对“埋儿奉母”也很认同?我们不得而知。 其实,也不用去揣测上意,在现代社会,要传承怎样的传统文化,要倡导怎样的一种文明,难道还可以由“上级领导”一句话,然后全社会无条件地去领悟奉行?显然不可能了。以“上级领导”个人的好恶,去决定公共空间的标语内容,这显然是越权行为。 即便是作为公共部门来说,在传承文化来说,通常也该有边界。可以原则性地倡导,至于如何批判地吸收,应容许公共讨论;如讨论能够达成相当的共识,可以成为公尊公奉的社会价值,再以一定的程序许可,才可以进入公共空间;否则,批判吸收传统文化,就应是一种个人行为,无需“上级领导”操心,更不必浪费公款制作什么广告牌。 “埋儿奉母”成街头广告的事虽小,但也是一个很有价值的提醒。如今重新发现传统文化的价值,正越来越受官方和民间重视,但“批判的吸收”不应只是一种理念,而应在程序上被践行。绝不可某个官员或地方政府,一时头脑发热,就可以翻出一些所谓“传统文化”,让其治下的民众去吸收感悟。若把重新发现传统文化,弄成了一种“形象工程”,则是既伤了传统文化,又伤了现代民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