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昆明驱车到普洱市江城县需要9个小时,从县城再向边境50多公里,来到中越边境3号界碑处,这便是为边民设立的贸易通道,并形成一个中越边境线上的集市。然而记者实地调查发现,此地竟成为了非法盗卖和食用野生动物的集散地,猕猴、麂子、白鹇、果子狸、豪猪、豺狗、熊、竹鼠等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或濒危物种,在此成为各路食客的盘中餐。(澎湃新闻网10月26日) 被屠杀烤黄的整只猴子、案板上剁开的动物大腿、翅膀,以及餐馆门口铁笼中嗷嗷叫的猴子、活禽……如此血腥而残忍的场面,让人不忍直视。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中,居然还有人大快朵颐,不得不说,这些食客除了消化系统发达之外,内心亦很强大。当然,更大的一种可能是,他们消费的本身就是这样一种屠杀的快感。 食色性也,对于吃,人类有着本能的欲望。这方面,某些国人往往有着登峰造成的发挥,常常令外国人叹为观止。一方面,中国人能吃、会吃。中国的饮食历史之悠久、吃法之精细、内涵之深厚、文化之丰富,恐怕没有哪个国家可以比拟。而另一方面,中国人的敢吃也是着称于世。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是活的,几乎没有中国人不敢吃的动物,管你什么奇禽异兽,管你什么濒危物种,中国人都是吃得百无禁忌。 以国民性格而论,中国人大体算是含蓄的,为何在吃上会表现一种大无畏的精神?分析起来无外乎几种原因。一是土豪心态。改革开放不过三十多年的时间,中国人真正富裕起来也不过十几、二十年的时间,或许是吃不饱饭的日子太过刻骨铭心,所以某些人对吃有着近乎变态的追求,表现之一就是把吃这种基本的生存需求当成一种炫耀性消费。吃猴头、熊掌真的是因为味道好,抑或为了强身健体?当然不是,而是因为很少有人能吃到,所以成了时尚和自我标榜的符号。 二是因为底线的退守。道德层面而言,虽然人类出于自身的需求,不可能不伤害和食用动物,但不捕杀和食用珍贵、濒危物种,与战争中不得伤害平民和妇女儿童一样,是社会文明的一种表现,也是人性中道义精神的一种底线。然而从校车事故频发,到矿难不断,从食品安全危机,到假药泛滥,人与人之间尚且缺乏悲悯之心和生命关怀,底线意识严重退守,遑论人对动物?生吃猴头、活取熊胆,动物的悲惨命运,某种意义上未尝不是人类自身困境的一种折射。 而从法律上说,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可以说,对于保护野生动物,法律已经相对健全,相应的处罚也不可谓不严厉。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法律往往有着被架空的危险。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在江城县的边境集市上,非法盗卖和食用野生动物之所以蔚然成风,源于这里已经形成了一条利润丰厚的利益链。“400元一只买来的蜂猴,转手就可以卖到1000元”,如此大的诱惑,怎能不让人趋之若鹜?而尤其让人费解的是,当地餐馆售卖野生动物完全就是一种公开行为,居然一直得不到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查处,这又不能不让人怀疑这其中究竟有没有失职渎职乃至监守自盗的行为。 记者发现,在当地餐馆门前,除了来自云南其他地州牌照的私家轿车、大巴车外,亦有普洱市当地政府部门的公务车停在车堆中,其中包括一辆中国渔政的越野车、一辆民政救灾的越野车停在其间。要知道,渔政部门恰恰是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保护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之一。此种巧合,还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来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