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里发现“黑心棉被”竟来自政府采购,供货单位没有此项经营项目,却能中标,劣质产品未经检验,就送给使用单位……专家认为,政府采购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正日益得到规范,但采购违规、采购残次品的现象仍然存在。应继续完善供应商资格审查、验收责任及惩处机制、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等制度,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全面监控,有效防范采购风险。(人民网 10月23日)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具有公共性、非营利性、规范性、公开性等特点。简而言之,就是说政府采购花的每一分钱就是纳税人的钱。从近些年曝光的事件来看,政府采购成了一些人乘机“捞油水”的肥差了。“回扣、受贿”等诸多词语都是某些落马官员的标识。黑心棉被可以送进敬老院,10万套桌椅全是次品,这些政府采购情况都让群众“笑”的五体投地,原因就不言而喻了。 俗话有的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在利益的驱使下,供货商必然会使出浑身解数拿下政府采购。有的供应商能提高自身质量以应对采购要求,但也有供货商利用关系,利用红票子去开路,导致有些采购的结果成了物不美价不廉,甚至到了天价的地步,这绝对不仅仅是采购机构不负责任,没有进行市场比价可以解释通的,这背后除了个别人员思想根源的腐败,还应该看到“阳光”采购并没有真正的落实。 事实上,“阳光”采购一直都存在,可能“阳光”太暗淡,便有了“阴影”的存在,就有了暗箱操作。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政府采购法》,但这远远不能应对政府采购领域的复杂问题。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使得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钻法律空子牟利。因此,要让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就得查漏补缺,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法,防止有人乘机钻空,弄虚作假。其实就要严格把关,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再次严格问责制度,坚决惩处以权谋私者,真正确保政府采购在“阳光”下有序的运行。 |